【医讯】南陵县医院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公告
一、检测对象
1、全院发热和(或)出现其他疑似症状和(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新冠排查2项(核酸及血常规),根据需要查胸部CT。
取样地点:发热门诊取样点
取样时间: 周一至周日24小时
2、住院患者:新冠排查1项(核酸)。
取样地点:门诊取样点
取样时间:周一至周日8:00 ~11:30,14:00 ~17:00
3、住院患者的陪护及愿检者:新冠排查1项(核酸)。
取样地点:门诊取样点
取样时间:周一至周日8:00 ~11:30,14:00 ~17:00
备注:
1、开单地点
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在就诊科室开单并签署相关同意文书,愿检尽检人员及电话预约检测人员可至门诊采样点或者急诊内科开单并签署相关同意文书。
2、一个月内再次入院(已进行排查核酸结果阴性者)且在此期间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或)新冠阳性患者接触史,仅须提供核酸报告单可免做新冠排查项目。孕妇可免做CT检查,14周岁及以下儿童可用胸片替代CT检查。
二、其他事项
1、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76.18元/人份。
2、采样时间及取报告时间:
3、取核酸报告地点:门诊2楼检验科自助打印机。
4、结果复查的样本,报告时间适当延长。
南陵县医院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