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的通知
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根据我委《关于贯彻<芜湖市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我市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与长三角地区知名医院开展互通互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长三角医疗资源多种形式合作
我市各医院要以“综合医院专科化,专科医院特色化,特色医院优势化”为发展方向,市属三级公立医院在2020年底前要着力打造2个以上特色优势学科,医院之间形成错位发展、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良性竞争格局。通过与长三角优质教育、医疗、科研等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学习先进建设理念,改善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积极争创省级及以上各专业类别区域医疗中心申请落地。市管民营医院也要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主动与长三角名院名科开展合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落实长三角知名专家定期坐诊制度
各医疗机构在与长三角知名医院签订的合作协议里,要将知名专家来芜湖定期坐诊作为合作的重要内容,实施长三角知名专家固定医院、固定学科、固定坐诊医生或团队和固定坐诊时间的“四固定”合作。各医院“四固定”合作要结合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市二院主要以肿瘤医学、心血管科、听力言语康复为主,市一院主要以儿童医学、消化科为主,市中医院主要以中医、骨科为主,市四院以精神卫生各亚专科为主,市五院以康复医学各亚专科为主,市妇幼保健院以妇幼保健、优生优育为主,其他医疗机构也要至少明确2个以上优势专科和重点扶持专科。各医疗机构每周至少要安排2名以上知名专家来我市开展坐诊和带教活动,并纳入市级和医院预约挂号平台。专家来芜相关费用可以通过申请“华佗计划”予以补助。
三、推进长三角知名医院检查结果互认
为切实改善我市医疗服务水平,简化就医环节,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在我市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内知名医院和我市二级以上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自2020年11月起,我市所有医疗机构在符合疾病诊疗规范条件下,对长三角区域内二级以上知名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应予以认可,此项工作列入2020年度改善医疗服务考核。
四、开展长三角合作每月定期调度制度
经研究,长三角一体化合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民营医院信用等级评价。为了解掌握各医疗机构长三角合作进度,我市实施每月调度机制,请各医疗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每月5日前报送月度进展情况和“四固定”台账;各医院新签订的长三角合作协议应与签约后一周内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科。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