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山镇内设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04-24 09:36信息来源: 南陵县籍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阮胜蓝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和后勤管理工作。
3、承担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

2

1、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拟定基层领导班子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方案;
2、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3、负责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工作;
4、负责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岗位培训、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5、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办公室

3

1、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民兵工作和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3、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4、负责行政村(居委会)建设工作。
5、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他民政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问、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
8、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工作。
9、承担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4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2、负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生育证审批、申报、发放工作;
3、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工作;
4、负责对所辖行政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完成过程的督促考核工作;
5、负责对所辖行政村(居委会)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工作等。
7、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与健康办公室

5

1、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4、协助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土地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负担督查管理工作;
6、负责财税管理和统计工作;
7、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建设和防汛抗旱工作;
9、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10、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6

1、负责编制乡镇规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负责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3、负责确定镇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4、负责核发镇区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证》;
5、负责依据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
6、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核准、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行政处罚;
7、负责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的征收工作;
9、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办公室

7

1、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工作;
2、承担县科技局下放的权限;
3、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教文办公室

8

1、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优抚、救灾救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残联、双拥、老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
2、承担县人社局下放的相关权限;
3、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民服务中心

9

1、负责规划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2、承担市人社局下放的行政执法权限;
3、承担市市容局(行政执法局)下放的权限;
4、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建办公室

10

1、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4、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承担县安监局下放的权限;
7、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办公室

11

1、负责贯彻执行党管武装的有关方针、政策;
2、抓好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建设;
3、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集训、预备役登记和管理、武器装备管理、征兵等工作;
4、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活动;
5、协助政府做好防汛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6、承办县人武部、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装部

12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团员青年进行培训教育,开展各项经常性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2、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各项指示和决议;
3、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4、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农村、学校等开展相应的工作,为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服务;
5、加大对农村青年的致富带动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输出力度,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6、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

13

1、执行镇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镇工会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2、督促下属各基层工会主席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会员(或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它形式,搞好各本单位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督促下属各基层工会,参与协调各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4、帮助和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及职工,与本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5、督促下属各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工作)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6、对广大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广大职工学习政治、法律、文化、科技和各项管理知识,开展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教育和文化、体育事业;
7、监督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下属各单位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不断改善广大职工的学习、工作及生产、生活条件;
8、依法维护基层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9、督促、指导各基层工会搞好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工作及管理的职责、制度,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教育、会员接转及会籍管理工作;
10、督促、指导各基层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务和财产。

工会

14

1、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进行现代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的教育;
3、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委会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的经验;
4、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和特长,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5、从实际出发开展助学、助医、助教、助残、助困等活动;
6、积极配合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市场监督活动;
7、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的愿望、要求和思想状况,探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工委

15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基层妇女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镇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成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大力弘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引导妇女争做“知识的女性、智慧的女性和文明的女性”;
3、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培养和推荐优秀妇女入党、上岗;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组织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妇女儿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代表妇女儿童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8、积极完成镇妇联、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妇联

16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的法规,积极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和处理全镇各单位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2、检查、监督同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
3、负责向全镇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教育。

纪检监察室

17

1、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规划本镇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
3、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好全镇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镇开展文明镇、文明单位(村)、文明小区的创建活动。做好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和复查工作。
4、负责全镇对外宣传工作的总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镇的宣传报道。
5、加强对文化、体育等部门的指导管理。
6、负责全镇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8、组织开展6—8次各类活动,其中组织3次以上理论学习
9、慰问敬老院1次,走访少数民族贫困户2次。
10、组织1次外出参观调研活动。
11、向上级提供4条以上信息,5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12、积极为全镇开发保护献言献策。
1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
14、负责提出年度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并组织检查、指导、实施。
15、协调全镇精神文明建设中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16、培养和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总结和推进经验。
17、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居民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18、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19、负责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宣传、统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