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09:51信息来源: 南陵县籍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阮胜蓝 字体:【  

 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

现将《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

2022523

 

 

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主体

镇创建办、村(居)、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按月度、年度实施考核。

二、考核对象

镇域住宅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公司,以小区为单位,按“谁管理、考核谁”的原则确定考评对象。

(一)住宅小区物业公司。35个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15家物业公司。

(二)安置小区物业公司。15个安置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6家物业公司及1个代管村。

三、考核内容

以中央、省、市、县居民小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为准,突出物业小区的清洁环境、设施维护、公益宣传、安全秩序、管理制度、垃圾分类、业主委员会、重点督查、网帖整改、综合评价为重点,制定物业小区管理考核细则。

(一)月度考核。住宅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公司,总分各100分,部分组成。即:创建办考核小区管理25%村(居)考核小区管理占35%综合评价30%(业主委员会评价占6分,村(居)评价占12分,创建办评价占12;重点督查10%(根据县、镇、创建办、村(居)督查,综合评分);加减分项。

(二)年度考核。住宅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公司,总分各100分,两部分组成。即: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分占80%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占20%,由镇创建办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考核结果运用

(一)月度考核

1.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依据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月度考核得分排名,按分值30分折算后,于次月6日内上报县文明办,由县住建局根据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排名兑现考核结果。当月结果在媒体、小区出入口、村(居)公示栏张榜公示。

2.安置小区物业公司。依据安置小区物业公司月度考核得分排名,按合同约定,兑现奖惩,当月结果在媒体、小区出入口、村(居)公示栏张榜公示。设定月度考核得分为A,A≥85分为优秀,全额发放物业服务费;80≤A<85分为合格,每降0.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0.1%75≤A<80分为基本合格,每降0.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0.2%A<75分为不合格,每降0.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0.4%。每年度内达到3个月 A<75分的,除按约定扣除物业服务费用外,终止承包合同。

(二)年度考核

1.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6000元。颁发奖牌,奖金由镇财政承担。对排名末3位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由镇创建办邀请县文明办、县住建局(房管处)、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对不满意、不符合要求的物业公司,建议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清退出县物业管理市场,年终诚信审核列为不合格。

2.安置小区物业公司。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村级代管年度得分超过安置小区年度平均得分,奖励2000元;颁发奖牌,奖金由镇财政承担。对排名末两位的安置小区物业公司,由镇创建办邀请县文明办、县住建局(房管处)、县征收办、县建投公司、县宜居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对不满意、不符合要求的物业公司,终止承包合同,年终诚信审核列为不合格。业主单位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该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附则

本考核方案202211日起实施(已实施考核月度,分值不变),原方案废止。

附:1.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对象

2.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综合评价表

3.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

 

籍山镇住宅小区管理考核对象

 

序号

考核对象

所属村(居)

小区名称

物业名称

1

大坂城B、C区

龙湖物业公司

光明社区

2

景福家园

祥瑞物业公司

五里社区

3

印象学府1

华亿物业公司

新塘社区

4

和顺3

和盛物业公司

和顺社区

5

漳河花园

加合物业公司

惠民社区

6

金街华府1期

联军物业公司

新塘社区

7

金色城品1期

地大物业公司

新塘社区

8

陵阳学府

瑞景物业公司

陵阳社区

9

时代广场

瑞景物业公司

逸和社区

10

水岸兰庭

新岸物业公司

和顺社区

11

和顺1.2

新岸物业公司

和顺社区

12

皖南商城

新岸物业公司

五里社区

13

东城国际

新岸物业公司

麒麟社区

14

大公馆

新岸物业公司

麒麟社区

15

茗桂华庭3

新岸物业公司

春谷社区

16

南苑2

勤锦物业公司

陵阳社区

17

万森花园

勤锦物业公司

逸和社区

18

今日家园

勤锦物业公司

陵阳社区

19

怡景苑

勤锦物业公司

五里社区

20

金都花园

勤锦物业公司

逸和社区

21

金色水岸A区

锦翊物业公司

麒麟社区

22

书香名邸

锦翊物业公司

联城社区

23

香榭花园

锦翊物业公司

新塘社区

24

忆湾世家

锦翊物业公司

五里社区

25

宇培幸福时光

锦翊物业公司

曙光社区

26

金色水岸C区

锦翊物业公司

 新塘社区

27

雄风花园A、B区

阳光物业公司

光明社区、陵阳社区

28

茗桂华庭1.2

阳光物业公司

春谷社区

29

祥生花园

维顺物业公司

光明社区

30

新世纪花园

润森物业公司

通济社区

31

学士府邸

润森物业公司

麒麟社区

32

蔚蓝世纪

润森物业公司

五里社区

33

东晟苑

润森物业公司

通济社区

34

香江花园

永生物业公司

逸和社区

35

香江润园

 

联城社区

 

 

 

 

 

 

 

籍山镇安置小区管理考核对象

 

序号

考核对象

所属村(居)

小区名称

物业名称

1

润福家园

采林物业公司

大港社区

2

春谷新城

采林物业公司

城西村

3

阳光花园7

采林物业公司

古亭村

4

东方花园

采林物业公司

联城社区

5

城北安置点2

万豪物业公司

碧桂园社区

6

梅园新村1

万豪物业公司

新塘社区

7

九连安置点

嘉诚物业公司

新建村

8

滨河新村

龙湖物业公司

仓溪村

9

麒麟山庄

龙湖物业公司

麒麟社区

10

阳光花园1.2

扬帆物业公司

阳光社区

11

阳光花园3.4.5

扬帆物业公司

阳光社区

12

梅园新村2

扬帆物业公司

新塘社区

13

阳光花园6

鸠兹物业公司

古亭村

14

城北安置点1

鸠兹物业公司

碧桂园社区

15

葛林安置点

葛林村

葛林村

 


附件2

 

籍山镇2022     月物业(住宅、安置)小区管理综合评价表

 

考核

对象

小区

 

 

 

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

得分

 

 

 

签章

 

 

 

村(居)

得分

 

 

 

签章

 

 

 

创建办

得分

 

 

 

签章

 

 

 

说明

1.综合评价打分按百分制,打分标准参照《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细则》,此表可根据村(居)所辖小区数量,一表一填或多填;2.业主委员会评价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名、盖章;村(居)由包片干部签名、盖章;创建办由主任签章;3.此表由村(居)创建专干汇总,当月28日前上报镇创建办。


附件3

 

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相应

指标

考核

地点

考核

主体

考核内容

记分标准

月度考核

小区管理

60

清洁

环境

18

各小区

创建办

村(居)

绿化带、道路及休闲区域清扫及时,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每处扣0.4分,可倒扣分

3

垃圾分类亭、临时收集点、垃圾桶无破损、标识完整

发现每处垃圾亭、点、桶破损或标识不全,扣0.5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200/处

2

垃圾桶按分类规定位置摆放,无缺失、单桶、桶盖未闭合现象

缺失、单桶每处扣1分,桶盖未闭合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2

垃圾亭、临时收集点周边清扫及时,清洗干净,无垃圾外溢;建筑垃圾、大件垃圾集中堆放,设置提示牌,及时清运

发现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2

垃圾按分类投放,无明显混投,楼道口无乱丢包现象

发现每处扣0.4分,可倒扣分

2

楼门、楼梯扶手擦洗干净,楼梯内无白色零星垃圾,业主、单元门前、平台无袋装垃圾及散落垃圾,无乱粘贴小广告(4个楼道)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3

绿化带、车库前后、单元楼前后、阳台等公共部位无乱堆杂物、无乱披挂、无临时搭建、无泡沫盒种菜、无饲养家禽等乱象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2

小区内水域无漂浮垃圾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2

设施

维护

22

各小区

创建办

村(居)

主次干道、区间道路、停车位无破损,无业主毁绿硬化现象

每处扣0.2

1

小区内雨污分流,无管道堵塞,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雨、污窨井盖无损坏,业主无乱接雨污管道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2

单元楼道内墙面及玻璃无破损、乱涂写现象,无弱电电源箱外露、线路凌乱等现象,玻璃无破损,擦洗干净(4个楼道)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2

公共区域路灯无损坏,能正常使用

每处扣1分,2处(含)以上加倍扣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100/

2

所有单元楼道灯按层分布合理,开关、灯无损坏,能正常使用(4个楼道)

每处扣1分,3(含)以上加倍扣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50/处

2

小区内无业主毁绿种菜,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清理杂草、绿化缺失部分及时补种,无车辆停放在绿化带上

每处种菜扣1分,其他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2

单元楼道内及小区内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占用现象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1

楼栋外墙无小广告、乱涂写,破损及时修补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1

小区内晨晚练点设备无损坏,无被挪用、侵占现象,能正常使用

每项扣1分,可倒扣分

2

物业要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正常运转的电梯进行检测和保养,每月不少于二次

未按时签订维保合同的每台电梯扣0.5分,安置小区另罚1000/台;无定期检查、保养记录扣0.5分,可倒扣分

1

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专变电房、消防控制室、机房等设备操作间,防止业主私自进入,发生安全事故;各类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对操作员进行定期培训

未落实专人管理、持证上岗,每少1人扣0.5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200元/人

1

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每少1人扣0.5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200/人

1

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检查、测试、清洗、保养

无每周检查记录每次扣0.5分;设备损坏、缺失扣0.5分,可倒扣分

1

供(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检查、清洗、保养;设备所在场所干净整洁,无占用现象

无每周检查记录每次扣0.5分,其他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1

电梯系统设施设备完好,轿厢设备无损坏;定期保养、检测(有有效的《年检合格证》);发生故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

轿厢设备损坏、无检查记录每处扣0.5分;无有效年检合格证扣1分,安置小区另扣3000/台,可视情扣款,可倒扣分,

1

电房、防雷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检查、保养、检测

无每周检查记录每次扣0.5

1

安全

制度

8

各小区

创建办

村(居)

小区内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设施设备完好,定期维护,设置明显监控标志

每项扣0.5

1

小区主次干道、楼道、消防通道、停车棚无车辆乱停放无杂物乱堆放、无占用现象、无僵尸车、划线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无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现象

车辆乱停放每处扣0.4,其他每处扣1分,可倒扣分

3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微型消防站、灭火器、消防栓完好,无损坏过期、缺失,定期检查(每月一次)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1

门卫室内无杂物乱堆放现象,保安着规定制服,挂牌履职;门卫室张贴《保安值班制度》、《门卫出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门卫室有外来车辆及人员出入登记本、保安交接班巡查登记本、业主投诉回访登记本、消防器材检查登记本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2

对管理区域实施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县查违办2390000按要求下发违规行为劝阻通知说并上报县城管局,抄送县房管处籍山镇,同时报镇、村(居)协助上门劝导;按镇、村(居)要求,配合县城管局拆除违法建设

发现未制止、未报告扣0.5分,未配合扣0.5

1

宣传

推广

3

各小区

 

创建办

村(居)

小区显著位置设置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且小区内公益广告数量超过70%,不得随意引进商业广告进入小区内,或在小区内临时摆摊设点,从事商业活动

每项扣0.5,可倒扣分

1

小区主次入口宣传栏内有芜湖市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张贴完好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1

小区主次入口宣传栏内有文明创建活动剪影、社会管理展示图、核心价值观(字、图)、好人榜、15分钟生活导向图、小区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等宣传内容;保安室有志愿服务标牌;小区绿化内设有遵德守礼牌,张贴完好;公开物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1

物业

公司

3

各小区

创建办

村(居)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发现1人未达标扣0.5分,可倒扣分

0.5

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人数,建立人员详细公示栏(照片、职务、联系方式)

发现少1人扣1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1000/人

1

建立业主档案管理制度年度公开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未建立或建立不完善,扣0.5

0.5

积极配合各级部门下达的临时任务

未定期公布扣1分,会同业委会约谈、未配合1次扣0.5,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500

1

业主委员会

3

各小区

创建办

根据辖区内小区居民入住实际,配合各村(居)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按要求做好办公用房、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未配合,导致业委会成立延迟,扣1分,未提供办公用房扣1分,未移交相关资料扣1分,未与业委会建立工作机制扣1分,可倒扣分

3

网帖

整改

3

各小区

创建办

根据人民网、省长信箱、市长热线县长信箱、零距离、信访问题等投诉,按要求,有效配合镇处理、回复

镇级投诉、县级投诉,及时整改回复,不扣分,未配合、未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5分,可倒扣分

1

市级及以上网络投诉,查实属于物业服务不到位引起的,及时整改每次扣1分;不按要求整改,当月考核直接定为末位,得分低于镇考核得分最低物业公司5

1

同一问题,在县级投诉连续出现三次,市级出现两次,扣1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每个问题另扣1000/次

1

重点督查

10

各小区

创建办

根据县督查事项、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创建办及各村(居)下发的抄告单,物业公司按要求及时整改

每项问题县级未整改扣1分,镇、村(居)未整改扣0.5分;其中县领导、镇主要领导督查提出批评,每次扣5分,安置小区另扣500-2000/次,可视情扣款;可倒扣分

10

综合评价

30

各小区

业主委员会

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是否满意(6分)

1.业主委员会占20%,村(居)占40%,创建办占40%。汇总时,按实际打分乘以加权分值,折算后相加得出此项成绩

2.设定考核得分为A,A≥85分为合格;85分>A≥70分为基本合格,A<70分为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30

所辖

村(居)

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是否满意,实施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打分(12分)

创建办

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是否满意,实施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打分(12分)

加减

分项

市级以上测评

各小区

创建办

在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大于市测评小区平均分,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定为第一名,得分高于镇考核得分最高物业公司5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低于市测评小区平均分,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定为末位,得分低于镇考核得分最低物业公司5

 

市级以上测评通报的问题,若与镇考核物业公司问题重复,按本细则中扣分点标准实施双倍扣分;若与镇考核物业公司问题不重复,按本细则中扣分点标准实施扣分

 

问卷调查:在市级以上测评中,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每答1份问卷当月加1分,最高不超过3

 

县测评

各小区

创建办

在县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一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定为第一名,得分高于镇考核得分最高物业公司3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末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定为末位,得分低于镇考核得分最低物业公司3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二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加2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七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减2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三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加1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六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减1

 

创建办

县月度测评通报的问题,若与镇考核物业公司问题重复,按本细则中扣分点标准实施双倍扣分;若与镇考核物业公司问题不重复,按本细则中扣分点标准实施扣分

 

创建办

在县测评物业公司中,检查到小区所辖物业公司在县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月度考核中,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物业公司加3分、2分、1分,排名倒数第三、第二、第一,物业公司扣1分、2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