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方案》通知
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
现将《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主体
镇创建办、村(居)、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按月度、年度实施考核。
二、考核对象
镇域住宅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公司,以小区为单位,按“谁管理、考核谁”的原则确定考评对象。
(一)住宅小区物业公司。35个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15家物业公司。
(二)安置小区物业公司。15个安置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6家物业公司及1个代管村。
三、考核内容
以中央、省、市、县居民小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为准,突出物业小区的清洁环境、设施维护、公益宣传、安全秩序、管理制度、垃圾分类、业主委员会、重点督查、网帖整改、综合评价为重点,制定物业小区管理考核细则。
(一)月度考核。住宅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公司,总分各100分,五部分组成。即:创建办考核小区管理占25%,村(居)考核小区管理占35%;综合评价30%(业主委员会评价占6分,村(居)评价占12分,创建办评价占12分);重点督查10%(根据县、镇、创建办、村(居)督查,综合评分);加减分项。
(二)年度考核。住宅小区和安置小区物业公司,总分各100分,两部分组成。即: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分占80%;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占20%,由镇创建办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月度考核
1.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依据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月度考核得分排名,按分值30分折算后,于次月6日内上报县文明办,由县住建局根据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排名兑现考核结果。当月结果在媒体、小区出入口、村(居)公示栏张榜公示。
2.安置小区物业公司。依据安置小区物业公司月度考核得分排名,按合同约定,兑现奖惩,当月结果在媒体、小区出入口、村(居)公示栏张榜公示。设定月度考核得分为A,A≥85分为优秀,全额发放物业服务费;80≤A<85分为合格,每降0.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0.1%;75≤A<80分为基本合格,每降0.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0.2%;A<75分为不合格,每降0.1分扣除物业服务费0.4%。每年度内达到3个月 A<75分的,除按约定扣除物业服务费用外,终止承包合同。
(二)年度考核
1.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6000元。颁发奖牌,奖金由镇财政承担。对排名末3位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由镇创建办邀请县文明办、县住建局(房管处)、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对不满意、不符合要求的物业公司,建议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清退出县物业管理市场,年终诚信审核列为不合格。
2.安置小区物业公司。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村级代管年度得分超过安置小区年度平均得分,奖励2000元;颁发奖牌,奖金由镇财政承担。对排名末两位的安置小区物业公司,由镇创建办邀请县文明办、县住建局(房管处)、县征收办、县建投公司、县宜居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对不满意、不符合要求的物业公司,终止承包合同,年终诚信审核列为不合格。业主单位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该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五、附则
本考核方案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已实施考核月度,分值不变),原方案废止。
附:1.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对象
2.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综合评价表
3.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1
籍山镇住宅小区管理考核对象
序号 |
考核对象 |
所属村(居) |
|
小区名称 |
物业名称 |
||
1 |
大坂城B、C区 |
龙湖物业公司 |
光明社区 |
2 |
景福家园 |
祥瑞物业公司 |
五里社区 |
3 |
印象学府1期 |
华亿物业公司 |
新塘社区 |
4 |
和顺3期 |
和盛物业公司 |
和顺社区 |
5 |
漳河花园 |
加合物业公司 |
惠民社区 |
6 |
金街华府1期 |
联军物业公司 |
新塘社区 |
7 |
金色城品1期 |
地大物业公司 |
新塘社区 |
8 |
陵阳学府 |
瑞景物业公司 |
陵阳社区 |
9 |
时代广场 |
瑞景物业公司 |
逸和社区 |
10 |
水岸兰庭 |
新岸物业公司 |
和顺社区 |
11 |
和顺1.2期 |
新岸物业公司 |
和顺社区 |
12 |
皖南商城 |
新岸物业公司 |
五里社区 |
13 |
东城国际 |
新岸物业公司 |
麒麟社区 |
14 |
大公馆 |
新岸物业公司 |
麒麟社区 |
15 |
茗桂华庭3期 |
新岸物业公司 |
春谷社区 |
16 |
南苑2期 |
勤锦物业公司 |
陵阳社区 |
17 |
万森花园 |
勤锦物业公司 |
逸和社区 |
18 |
今日家园 |
勤锦物业公司 |
陵阳社区 |
19 |
怡景苑 |
勤锦物业公司 |
五里社区 |
20 |
金都花园 |
勤锦物业公司 |
逸和社区 |
21 |
金色水岸A区 |
锦翊物业公司 |
麒麟社区 |
22 |
书香名邸 |
锦翊物业公司 |
联城社区 |
23 |
香榭花园 |
锦翊物业公司 |
新塘社区 |
24 |
忆湾世家 |
锦翊物业公司 |
五里社区 |
25 |
宇培幸福时光 |
锦翊物业公司 |
曙光社区 |
26 |
金色水岸C区 |
锦翊物业公司 |
新塘社区 |
27 |
雄风花园A、B区 |
阳光物业公司 |
光明社区、陵阳社区 |
28 |
茗桂华庭1.2期 |
阳光物业公司 |
春谷社区 |
29 |
祥生花园 |
维顺物业公司 |
光明社区 |
30 |
新世纪花园 |
润森物业公司 |
通济社区 |
31 |
学士府邸 |
润森物业公司 |
麒麟社区 |
32 |
蔚蓝世纪 |
润森物业公司 |
五里社区 |
33 |
东晟苑 |
润森物业公司 |
通济社区 |
34 |
香江花园 |
永生物业公司 |
逸和社区 |
35 |
香江润园 |
|
联城社区 |
籍山镇安置小区管理考核对象
序号 |
考核对象 |
所属村(居) |
|
小区名称 |
物业名称 |
||
1 |
润福家园 |
采林物业公司 |
大港社区 |
2 |
春谷新城 |
采林物业公司 |
城西村 |
3 |
阳光花园7期 |
采林物业公司 |
古亭村 |
4 |
东方花园 |
采林物业公司 |
联城社区 |
5 |
城北安置点2期 |
万豪物业公司 |
碧桂园社区 |
6 |
梅园新村1期 |
万豪物业公司 |
新塘社区 |
7 |
九连安置点 |
嘉诚物业公司 |
新建村 |
8 |
滨河新村 |
龙湖物业公司 |
仓溪村 |
9 |
麒麟山庄 |
龙湖物业公司 |
麒麟社区 |
10 |
阳光花园1.2期 |
扬帆物业公司 |
阳光社区 |
11 |
阳光花园3.4.5期 |
扬帆物业公司 |
阳光社区 |
12 |
梅园新村2期 |
扬帆物业公司 |
新塘社区 |
13 |
阳光花园6期 |
鸠兹物业公司 |
古亭村 |
14 |
城北安置点1期 |
鸠兹物业公司 |
碧桂园社区 |
15 |
葛林安置点 |
葛林村 |
葛林村 |
附件2
籍山镇2022年 月物业(住宅、安置)小区管理综合评价表
考核 对象 |
小区 |
|
|
|
|
物业公司 |
|
|
|
||
业主委员会 |
得分 |
|
|
|
|
签章 |
|
|
|
||
村(居) |
得分 |
|
|
|
|
签章 |
|
|
|
||
创建办 |
得分 |
|
|
|
|
签章 |
|
|
|
||
说明 |
1.综合评价打分按百分制,打分标准参照《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细则》,此表可根据村(居)所辖小区数量,一表一填或多填;2.业主委员会评价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名、盖章;村(居)由包片干部签名、盖章;创建办由主任签章;3.此表由村(居)创建专干汇总,当月28日前上报镇创建办。 |
附件3
籍山镇物业小区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相应 指标 |
考核 地点 |
考核 主体 |
考核内容 |
记分标准 |
月度考核 |
小区管理 60分 |
清洁 环境 18分 |
各小区 |
创建办 村(居) |
绿化带、道路及休闲区域清扫及时,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
每处扣0.4分,可倒扣分 |
3 |
垃圾分类亭、临时收集点、垃圾桶无破损、标识完整 |
发现每处垃圾亭、点、桶破损或标识不全,扣0.5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200元/处 |
2 |
||||
垃圾桶按分类规定位置摆放,无缺失、单桶、桶盖未闭合现象 |
缺失、单桶每处扣1分,桶盖未闭合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2 |
||||
垃圾亭、临时收集点周边清扫及时,清洗干净,无垃圾外溢;建筑垃圾、大件垃圾集中堆放,设置提示牌,及时清运 |
发现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2 |
||||
垃圾按分类投放,无明显混投,楼道口无乱丢包现象 |
发现每处扣0.4分,可倒扣分 |
2 |
||||
楼门、楼梯扶手擦洗干净,楼梯内无白色零星垃圾,业主、单元门前、平台无袋装垃圾及散落垃圾,无乱粘贴小广告(4个楼道) |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3 |
||||
绿化带、车库前后、单元楼前后、阳台等公共部位无乱堆杂物、无乱披挂、无临时搭建、无泡沫盒种菜、无饲养家禽等乱象 |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2 |
||||
小区内水域无漂浮垃圾 |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2 |
||||
设施 维护 22分 |
各小区 |
创建办 村(居) |
主次干道、区间道路、停车位无破损,无业主毁绿硬化现象 |
每处扣0.2分 |
1 |
|
小区内雨污分流,无管道堵塞,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雨、污窨井盖无损坏,业主无乱接雨污管道 |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2 |
||||
单元楼道内墙面及玻璃无破损、乱涂写现象,无弱电电源箱外露、线路凌乱等现象,玻璃无破损,擦洗干净(4个楼道) |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2 |
||||
公共区域路灯无损坏,能正常使用 |
每处扣1分,2处(含)以上加倍扣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100元/处 |
2 |
||||
所有单元楼道灯按层分布合理,开关、灯无损坏,能正常使用(4个楼道) |
每处扣1分,3处(含)以上加倍扣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50元/处 |
2 |
||||
小区内无业主毁绿种菜,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清理杂草、绿化缺失部分及时补种,无车辆停放在绿化带上 |
每处种菜扣1分,其他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2 |
||||
单元楼道内及小区内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占用现象 |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楼栋外墙无小广告、乱涂写,破损及时修补 |
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小区内晨晚练点设备无损坏,无被挪用、侵占现象,能正常使用 |
每项扣1分,可倒扣分 |
2 |
||||
物业要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正常运转的电梯进行检测和保养,每月不少于二次 |
未按时签订维保合同的每台电梯扣0.5分,安置小区另罚1000元/台;无定期检查、保养记录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专变电房、消防控制室、机房等设备操作间,防止业主私自进入,发生安全事故;各类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对操作员进行定期培训 |
未落实专人管理、持证上岗,每少1人扣0.5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200元/人 |
1 |
||||
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
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每少1人扣0.5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200元/人 |
1 |
||||
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检查、测试、清洗、保养 |
无每周检查记录每次扣0.5分;设备损坏、缺失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供(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检查、清洗、保养;设备所在场所干净整洁,无占用现象 |
无每周检查记录每次扣0.5分,其他每处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电梯系统设施设备完好,轿厢设备无损坏;定期保养、检测(有有效的《年检合格证》);发生故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 |
轿厢设备损坏、无检查记录每处扣0.5分;无有效年检合格证扣1分,安置小区另扣3000元/台,可视情扣款,可倒扣分, |
1 |
||||
电房、防雷设施设备完好,定期检查、保养、检测 |
无每周检查记录每次扣0.5分 |
1 |
||||
安全 制度 8分 |
各小区 |
创建办 村(居) |
小区内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设施设备完好,定期维护,设置明显监控标志 |
每项扣0.5分 |
1 |
|
小区主次干道、楼道、消防通道、停车棚无车辆乱停放无杂物乱堆放、无占用现象、无僵尸车、划线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无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现象 |
车辆乱停放每处扣0.4分,其他每处扣1分,可倒扣分 |
3 |
||||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微型消防站、灭火器、消防栓完好,无损坏过期、缺失,定期检查(每月一次) |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门卫室内无杂物乱堆放现象,保安着规定制服,挂牌履职;门卫室张贴《保安值班制度》、《门卫出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门卫室有外来车辆及人员出入登记本、保安交接班巡查登记本、业主投诉回访登记本、消防器材检查登记本 |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
2 |
||||
对管理区域实施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县查违办2390000,按要求下发违规行为劝阻通知说并上报县城管局,抄送县房管处、籍山镇,同时报镇、村(居)协助上门劝导;按镇、村(居)要求,配合县城管局拆除违法建设 |
发现未制止、未报告扣0.5分,未配合扣0.5分 |
1 |
||||
宣传 推广 3分 |
各小区
|
创建办 村(居) |
小区显著位置设置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且小区内公益广告数量超过70%,不得随意引进商业广告进入小区内,或在小区内临时摆摊设点,从事商业活动 |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小区主次入口宣传栏内有芜湖市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张贴完好 |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小区主次入口宣传栏内有文明创建活动剪影、社会管理展示图、核心价值观(字、图)、好人榜、15分钟生活导向图、小区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等宣传内容;保安室有志愿服务标牌;小区绿化内设有遵德守礼牌,张贴完好;公开物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
每项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物业 公司 3分 |
各小区 |
创建办 村(居) |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 |
发现1人未达标扣0.5分,可倒扣分 |
0.5 |
|
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人数,建立人员详细公示栏(照片、职务、联系方式) |
发现少1人扣1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1000元/人 |
1 |
||||
建立业主档案管理制度,年度公开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
未建立或建立不完善,扣0.5分 |
0.5 |
||||
积极配合各级部门下达的临时任务 |
未定期公布扣1分,会同业委会约谈、未配合1次扣0.5,可倒扣分,安置小区另扣500元 |
1 |
||||
业主委员会 3分 |
各小区 |
创建办 |
根据辖区内小区居民入住实际,配合各村(居)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按要求做好办公用房、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
未配合,导致业委会成立延迟,扣1分,未提供办公用房扣1分,未移交相关资料扣1分,未与业委会建立工作机制扣1分,可倒扣分 |
3 |
|
网帖 整改 3分 |
各小区 |
创建办 |
根据人民网、省长信箱、市长热线、县长信箱、零距离、信访问题等投诉,按要求,有效配合镇处理、回复 |
镇级投诉、县级投诉,及时整改回复,不扣分,未配合、未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5分,可倒扣分 |
1 |
|
市级及以上网络投诉,查实属于物业服务不到位引起的,及时整改每次扣1分;不按要求整改,当月考核直接定为末位,得分低于镇考核得分最低物业公司5分 |
1 |
|||||
同一问题,在县级投诉连续出现三次,市级出现两次,扣1分,可倒扣分,安置小区每个问题另扣1000元/次 |
1 |
|||||
重点督查 10分 |
各小区 |
创建办 |
根据县督查事项、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创建办及各村(居)下发的抄告单,物业公司按要求及时整改 |
每项问题县级未整改扣1分,镇、村(居)未整改扣0.5分;其中县领导、镇主要领导督查提出批评,每次扣5分,安置小区另扣500-2000元/次,可视情扣款;可倒扣分 |
10 |
|
综合评价 30分 |
各小区 |
业主委员会 |
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是否满意(6分) |
1.业主委员会占20%,村(居)占40%,创建办占40%。汇总时,按实际打分乘以加权分值,折算后相加得出此项成绩 2.设定考核得分为A,A≥85分为合格;85分>A≥70分为基本合格,A<70分为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
30 |
|
所辖 村(居) |
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是否满意,实施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打分(12分) |
|||||
创建办 |
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是否满意,实施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打分(12分) |
|||||
加减 分项 |
市级以上测评 |
各小区 |
创建办 |
在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大于市测评小区平均分,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定为第一名,得分高于镇考核得分最高物业公司5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低于市测评小区平均分,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定为末位,得分低于镇考核得分最低物业公司5分 |
|
|
市级以上测评通报的问题,若与镇考核物业公司问题重复,按本细则中扣分点标准实施双倍扣分;若与镇考核物业公司问题不重复,按本细则中扣分点标准实施扣分 |
|
|||||
问卷调查:在市级以上测评中,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每答1份问卷当月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
|
|||||
县测评 |
各小区 |
创建办 |
在县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一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定为第一名,得分高于镇考核得分最高物业公司3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末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定为末位,得分低于镇考核得分最低物业公司3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二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加2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七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减2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三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加1分;若检查到小区得分在全县排名第六名,该小区物业公司当月考核减1分 |
|
||
创建办 |
县月度测评通报的问题,若与镇考核物业公司问题重复,按本细则中扣分点标准实施双倍扣分;若与镇考核物业公司问题不重复,按本细则中扣分点标准实施扣分 |
|
||||
创建办 |
在县测评物业公司中,检查到小区所辖物业公司在县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月度考核中,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物业公司加3分、2分、1分,排名倒数第三、第二、第一,物业公司扣1分、2分、3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