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籍山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15:48信息来源: 南陵县籍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阮胜蓝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要求,增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

                           2022525


  

籍山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增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阮宏卫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籍山镇各中(小)学、幼儿园、驻镇派出所、卫生院、镇民政办、镇建设办、镇经济发展办、镇道路所、镇水利站、镇文化站、镇组宣办、镇卫健办、镇安监办、镇创建办、镇工会、镇关工委、镇妇联、镇团委、各村(居)委会组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如下:

1镇各中小学校:按照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2驻镇派出所:配合村居、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工作。加大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3.镇民政办:建立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落实责任。

4.镇建设办、镇经济发展办:加强对镇域内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要求企业对该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在镇域内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5.镇道路所: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镇水利站: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水域管理责任,组织各村居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并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督促各村居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并在每天气象预报中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利用气象宣传栏开展管理工作。

7.镇文化站:指导村居通过免费开放农家书屋、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时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的涉水行为。

8.镇组宣办:播放防溺水主题公益广告及相关知识教育专题片,开展防溺水意识、增强防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宣传,向各类媒体上报我镇防溺水工作具体做法。

9.镇卫健办、卫生院: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10.镇安监站: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各村及相关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依法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镇创建办:加强对集镇街道的管理,在街道附近的内沟河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12.镇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活动,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环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主体责任。

13.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14.各村(居)委会:制定本村居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和具体安排细则,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工作,扩大覆盖面,在街头村口悬挂防溺水横幅,在显要位置张贴警示性标语。对辖区内的塘坝沟渠等水域逐一摸排登记上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登记巡查结果,对丢失和破损的警示牌要及时重新设置或更换。加强对本单位池塘、水库的管理,安排巡视员或义务监督员在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及时劝离戏水的学生和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创新方法。防溺水工作要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各中小学校、各部门、各村居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防溺水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

(二)完善措施。各中小学校、各部门、各村居要完善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及时上报工作做法及经验。

(三)压实责任。各中小学校、各部门、各村居要细化管理网格,将任务落实到人。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不定期对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通报整改。镇政府分管领导将适时对防溺水工作进行调度,听取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四)杜绝隐患。各中小学校、各部门、各村居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造成发生较大或影响较恶劣的溺水事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籍山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籍山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1

镇各中小学校

1.全面部署暑假期间学生溺水预防工作,制定学校《防溺水安全自护工作方案》,加强教育监管工作。

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与各校目标任务及考核挂钩。

3.及时全面部署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在校门口、教学楼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书写标语,营造浓厚的校园内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家访、家校联系卡、给家长发送手机短信、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假期和放学离校时段,要加强教育监管,防止事故发生。

4.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

5.开展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主题班会。明确规定: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一律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玩耍。

1.531日前将学校《防溺水安全自护工作方案》上报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联席会议办公室。

2.暑期前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

驻镇派出所

1.配合村居及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工作。

2.加大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3.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1.9月前至少开展2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巡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报镇防溺水办公室。

3

镇民政办

建立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落实责任。

 

4

镇建设办、

镇经济发展办

1.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2.要求企业对该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在镇域内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备案及危险标志设置和检查工作于531日前完成,并报镇民政办。

2.确保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全覆盖。

5

镇道路所

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警示标志设置和检查工作于531日前完成。

 

 

 

6

 

 

 

镇水利站

1.督促各村居对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和设置标识;督促各村居将危险区域分布情况告知各相关管辖责任主体单位及镇团委。

2.提供全镇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

3.指导各相关单位设计危险水域警示标识。

4.指导监督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防溺水安全管理。

5.开展气象、水文等气象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防溺水意识和科学知识。

6.加强强降雨、高温酷暑等易导致溺水事件的气象预报

1.警示标识设置和检查工作于531日前完成。

2.全镇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于531日前报镇民政办备案。

3.通过气象宣传栏,滚动播放防溺水信息。

7

镇教科文

指导村居通过免费开庭农家书屋、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时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的涉水行为。

531日前完成一次督查工作。

8

镇组织办

利用网络、电子屏等播放防溺水主题公益广告及相关知识教育专题片。开展防溺水意识、增强防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宣传,向各类媒体上报我镇防溺水工作具体做法。

 

9

镇卫健办

镇卫生院

1.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教育活动。

2.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

暑假放假前,入校开展两次以上技能教育活动。

10

镇安监站

1.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2.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

镇创建办

加强对集镇街道的管理,在街道附近的内沟河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12

镇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

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活动,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主体责任。

结合儿童政策宣讲活动开展防溺水安全自护教育,531日将已开展活动情况报镇民政办备案。

13

镇团委

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14

各村(居)委会

1.制定本村居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和具体安排细则,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

2.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工作,扩大覆盖面,在街头村口悬挂防溺水横幅,在显要位置张贴警示性标语。

3.对辖区内的塘坝沟渠等水域逐一摸排登记上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登记巡查结果,对丢失和破损的警示牌要及时重新设置或更换。

4.加强对本单位池塘、水库的管理,要安排巡视员或义务监督员在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及时劝离戏水的学生和群众。

531日前制定方案并部署完毕。相关材料62日前报镇防溺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