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18 09:49信息来源: 南陵县籍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阮胜蓝 字体:【  

办理类别:A

 

胡利萍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对二轮、三轮电动车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进行整治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籍山及时组织社区、物业公司召开专题会议,会商处理办法。一是加强宣传。由社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内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对长期停放僵尸车、私拉电线充电进行宣传劝导,告知业主规范停车及安全充电的重要性;二是加强管理。由物业公司对长期停放僵尸车、私拉电线充电等行为,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下达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逾期未能自行整改的业主,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行动,切实解决好二轮、三轮电动车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问题;三是增设车位。坚持方便群众、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县城区居民小区增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增设充电设施,通过引进第三方公司建设停车棚、充电设施,进一步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特此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