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
徐光富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环卫工人人数和待遇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第三轮环卫作业我镇对环卫工人的工资标准为芜湖市南陵县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250元/人/月, 2022年第四轮环卫作业至今我镇对环卫工人的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350元/月/人,环卫工人组长工资不得低于1500元/月/人。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资。改善环卫工人待遇问题,一是逐步扩大机械化作业范围和区域,减轻一线环卫职工的劳动强度;二是落实节日福利补助、防暑降温、高温补贴。每年人员福利不得低于1500元/年/人(春节300元、端午150元、中秋150元、7-8月份高温补助300元,传统佳节慰问不得低于600元/年/人)。每年在环卫工队伍中评选优秀环卫工(500/人)。下步我镇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加大环卫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力度,改善环卫工人生活和工作现状。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弘扬环卫工人吃苦耐劳的品格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提高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特此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