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籍山镇东方花园小区门口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答复的函
张艳霞、戴友平、刘先萍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2024年2月份提出的关于籍山镇东方花园小区门口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南陵县籍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安排专人对籍山镇东方花园小区门口现场做好宣传,规范经营。下一步籍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宣传,引导路边摊贩到规划区域内经营,同时督促各位摊主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减少噪音,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提升人居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籍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2371117
籍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三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