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籍山镇中小学校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09:52信息来源: 南陵县籍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阮胜蓝 字体:【  

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全镇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特制定《籍山镇中小学校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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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山镇中小学校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不便、接送车辆来源复杂、部分接送车超载等突出问题,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全镇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接送车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学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家庭的平安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抓好民生工程,切实落实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切实消除当前学生接送车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实现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3.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鼓励和吸引更多符合资质的合格社会车辆,参与接送学生,从而解决运力不足问题,消除超载等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规范学生接送车的长效机制,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规范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促进相关部门、学校、学生、驾驶员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

三、管理要求

为切实保障学生接送车的安全驾驶,保障学生生命安全,要求各校对接送车做到如下管理:

1.接送车辆应具备的条件:(1)取得县学生接送车审批资格,接送车审批表报镇接送车管理办公室备案。(2)必须签订严格的接送学生协议,协议报镇接送车管理办公室备案。(3)车辆要按规定进行年审,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清洁,确保车辆运行状态良好,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组装车、报废车和非法营运车辆作为接送车辆。(4)按规定粘贴或安装明显的接送车标识。(5)必须按规定的核载人数载运学生,确保学生有座位,严禁超载超速。(6)接送车辆内要配备安全警示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

2.接送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1)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2)身体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3)全年无安全事故。

3.建立学校教职工值班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职工负责学生上下车过程中学生秩序与安全的维护,并督促驾驶员填写分趟运营表。

4.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

2)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酒后驾驶,不超速驾驶)。

3)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4)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的清洁,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状况(包括水、电、油以及相关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0公里/时。

6)严格按照核载人数运送学生,不得超载。

7)严禁私自将接送车交予他人驾驶,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8)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注意夜间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5.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高,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3)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团结同事,爱护车辆,关爱学生,爱护公共财物。

4)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学校、镇政府报告。

5)爱惜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6)接送师生时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7)接送学生时准时出车,真正落实分趟运营。

四、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学生接送车的安全。开展经常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不坐报废车、拼装车、黑头车、货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无安全保障车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积极协调、引导驾驶员与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动员村民代表、广大群众参与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

派出所、交巡警大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学生接送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质,对签订协议的全镇学生接送车进行建档,进行全面安全技术检查,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手续不完备、不具备校车条件的车辆要坚决停用;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路途行驶的检查,查处驾驶员的超速、超载现象和驾驶员酒后驾车、野蛮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货车、农用车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在学校门口和危险路段安排警力加强管理;在学生上学、放学等特殊时段,做好人员密集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为学生接送车畅通运行创设良好的安全环境。

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专题活动,开展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法规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做好学生接送车辆安全行驶的宣传工作。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督促驾驶员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提高家长和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负责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状况、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督促整改;配合交警部门做好驾驶人员、车辆的审查工作;建立学生接送车档案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人员维持学生上学与放学的乘车秩序,劝阻并立即报告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

镇财政所:负责学生接送车奖励补助费用的筹措和保障,做好校车奖励补助费用预决算工作。

镇公路站:负责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在省、县道路沿线设置提示牌;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在相关路口设置减速设施;负责在乡村道路沿线设置提示牌;在学生接送车驶入省、县道的交叉路口设置警示标牌;在学校道路两侧设置减速标志。

镇安监站(含校车办):做好学生接送车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督促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五、保障措施

对能严格遵守接送车管理规定,规范运行的校车公司给予表彰;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罚。具体如下:

1.监管对象及措施。

南陵县运山集团公交与永安校车公司,两家公司必须与籍山镇政府、学校签订安全协议,由县校车办进行监督,安全协议报送一份至镇政府备案,(两家公司需按时报送车辆管理资料,不及时、不完善报送的每次在考核中扣除5分)

2.处罚办法: 

凡是超载、超速或其他违反接送车管理相关规定的车辆、驾驶人,除了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以外,镇在考核中给予以下相应的扣分处罚:

1)对超载行为,每次扣除公司1分,联系公司建议取消超载车辆驾驶员接送车学生资格;

2)对不按时参加镇相关培训或会议的公司及驾驶员,扣1/次;

3)对不按学校规定时间发车,造成无故落下学生等情况,扣1/次;

4)其他违反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行为,情节严重的扣2/次。

扣分总数于每学期末在学生接送车考核中扣除。

每学期结束后,根据学期期间镇政府、学校和相关单位对接送车的督查情况进行考核,按上述标准兑现考核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