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籍山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
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层网格员管理工作,根据《南陵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工作职责》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籍山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村组网格员工作任务
1.对网格内所有农户进行监测管理。结合自身平时生产生活,对网格内长期在家生活的农户,经常上门走访;对长期外出的农户至少每个季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一次。
2.对发现的问题以及农户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上报给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
3.熟悉掌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向网格内农户积极宣传政策。
4.协助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做好本网格内农户民主评议、政策宣传解释等事宜,妥善处理和有效化解农户诉求和矛盾隐患,配合做好帮扶救助工作。
二、人员及考核办法
1.以自然村或者相邻的自然村为单位,原则上每个基层网格农户数不超过100户,农村人口居住十分集中的行政村可以适当增加。具体人数由村两委研究报镇备案。
2.任职条件。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熟悉本村组情况,年龄不超过70周岁,学历为初中以上学历优先。党员、村民组长和综治网格员优先。
3.考核标准。各村(居)每年对网格员考评1次。考评结果由各村(居)研究确定,并上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备案。根据网格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获“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村级网格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4.发放标准。网格员误工补贴按所在网格户作为基数,按照5元/户/年标准发放补贴,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三、日常管理
1.日常工作由村负责考核,对村组网格员进行日常管理。镇负责对其考核结果进行核实、审定。
2.村对村组网格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村组网格员要熟悉当前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村每季度对网格员培训一次。
四、组织实施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实行,原《籍山镇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组网格员考核办法》(籍政〔2022〕83号)文件即日废止。
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