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医保局:《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07 11:15信息来源: 南陵县弋江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2020年芜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芜医保发[2020]5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芜税发[2020]27号)就做好南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相关事宜制定征收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明确部门、各单位职责和任务,共同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健康、深入开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8月初南陵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拟定初稿,经过医保、税务部门讨论,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针对部分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县政府办审阅,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0年8月5日印发执行。

四、工作目标

2020年8月1日至12月20日完成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五、主要任务

以城乡居民户籍人口参保率不得低于95%,积极做好来我县务工等常住人口参保工作,确保辖区居民应参尽参。

六、创新举措

今年,按市统一部署,在原有村居干部收缴方式的基础上,首次推广皖事通(城市令)APP、支付宝线上缴费以及代收银行网点,通过银行柜台或银行自助终端缴费三种方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县征缴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税务局、医保局等部门以及县、镇、村三级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下功夫做好培训、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征缴过程中的问题。下一步将适时调度,定期发布各镇、村参保率,强化考核,确保完成参保任务。





解读机构:南陵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解读人:  郭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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