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弋江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14:24信息来源: 南陵县弋江镇阅读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要求,增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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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弋江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芜湖市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芜学安〔20242号)《南陵县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2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排查整改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责任落实全覆盖。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弋江镇党委、政府对本镇防溺水工作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进。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包到具体水域、具体学校、未成年学生人群。镇领导每月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其他防溺水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二是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建立辖区水域权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责任单位。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要建立所属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看管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村(居)委员会要建立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镇政府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责任清单。以上清单作为督查考核、事件倒查、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公安等部门指导监督各村(居),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景区内水体等各类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居)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镇政府督促各村(居)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居)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宣传教育全覆盖。各部门、各村(居)和学校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同时通过在校内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两微一端等,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各村(居)要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版面,实现全覆盖。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和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会同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站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会同社会事务办公室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联防联控全覆盖。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和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督促游泳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严;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要指导村()委会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各管理单位要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应急管理办公室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规划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各村(居)要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要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学校和村()委会要派人定期上门走访,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村(居)、镇护渔队要加强重点水域日常巡查,重点危险部位要落实专人看守;镇政府要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做好预警和警示工作。要积极调动群团组织、企业、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协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居)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各村(居)根据各村重点水域、重点时间段等实际,聘请人员开展巡查值守,并支付相关工资。镇政府要督促各村()充分发挥镇村河()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要通过通报、督办、曝光等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通报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拧紧安全责任链条。要组织专人专班,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工作督查到位、落实到位、问责到位。

四、组织领导

弋江镇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弋江镇各中(小)学、幼儿园、驻镇派出所、卫生院、镇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办、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工会、镇关工委、镇妇联、镇团委、各村(居)委会组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职责主要如下:

1.镇各中小学校:按照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2.驻镇派出所:配合村居、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工作。加大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3.镇社会事务办: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主体责任。

4.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加强对镇域内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内河(长江干线除外)通航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渡运安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水域的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

5.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要求企业对该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在镇域内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对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和设置标识;提供全镇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指导监督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防溺水安全管理。开展气象、水文等气象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防溺水意识和科学知识。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水域管理责任,组织各村居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并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督促各村居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并在每天气象预报中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利用气象宣传栏开展管理工作。

7.镇文化旅游办公室:指导村居通过免费开放农家书屋、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时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的涉水行为;播放防溺水主题公益广告及相关知识教育专题片,开展防溺水意识、增强防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宣传,向各类媒体上报我镇防溺水工作具体做法。建立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落实责任。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

8.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在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中,指导做好农村防溺水工作;安排护渔队加强对重点水域的日常巡查工作。

9.镇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活动,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环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主体责任。

10.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11.各村(居)委会:制定本村居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和具体安排细则,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工作,扩大覆盖面,在街头村口悬挂防溺水横幅,在显要位置张贴警示性标语。对辖区内的塘坝沟渠等水域逐一摸排登记上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登记巡查结果,对丢失和破损的警示牌要及时重新设置或更换。加强对本单位池塘、水库的管理,要安排巡视员或义务监督员在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及时劝离戏水的学生和群众。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各驻镇单位、各村(居)和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职尽责、抓细抓实。要细化各部门、村()委会工作责任,对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片负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把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完善应急机制。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镇防溺水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村(居)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防溺水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家校联动等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多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创新工作方法。防溺水工作要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各中(小)学校、各部门、各村(居)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防溺水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

()落实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严格责任追究。各中小学校、各部门、各村居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弋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2:弋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一:


弋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落实全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弋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周卫民(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朝功(人大主席)

第一副组长:翁艳艳(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副组长:胡 鑫(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

陈忠兵(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翁艳艳(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建(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清(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刘 冕(党委委员)

 强(副镇长)

杨玲霞(副镇长)

杨文庆(人大副主席)

潘尚余(挂职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龙光富(挂职镇党委委员、塘南村党总支书记)

牛 炎(挂职副镇长、市监所所长)

 员:陈修原(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

何鸿生(社会事务办公室)

黄发全(弋江派出所教导员)

万光辉(规划建设办公室)

李正平(农业农村办公室)

何岳华(应急管理办公室)

左於峰(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飞(关工委主任)

刘书琴(妇联主席)

潘志鹏(团委副书记)

 陵(纪委副书记)

各村居书记

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


附件二:

 

弋江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1

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
党政综合办

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进。

510日前完成弋江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调整。

2

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

1、指导村居通过免费开放农家书屋、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的涉水行为。
2、指导景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栏,要求景区在涉水区域做好安全防范、执勤巡查,建立防溺水应急预案,落实紧急救护措施。
3、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 后等溺水高发时段,督促各村居广播循环播报防溺水警示提醒。
4、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发放防溺水公益宣传资料,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1.4月底前对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等进行全面的自查排查,及时补充增设相关的宣传设施与警示提醒等。对桃园滩等重点的水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巡查,指导属地村居加强安全管理。
2.4-12月,常态化落实。

3

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学校)

1、全面部署暑假期间学生溺水预防工作,制定学校《防溺水安全自护工作方案》,加强教育监管工作。
2、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 5 分钟、节假日前 30 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 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
3、学校要在 4 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
4、组织家长和学生与学校签订防溺水承诺书、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测试、线上和线下集中观看《安徽省预防学生溺水教育警示片》每月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利用校园广播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家长负责督促学生在暑假放假前和暑假期间分别写一篇防溺水作文或心得体会。
5、学校按照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暑假期间成立学生和家长防溺水联防联控小组建立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小组长负责掌握小组成员每日行踪,每日提醒防溺水要求。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警示教育。
6、学校组织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每月组织教师实地走访学生和家长不少于1次,每次必提防溺水工作要求。学校要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

1.按照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等工作。
2.4-12月,常态化落实。

4

社会事务办公室

1、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2、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3、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教育活动。
4、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

1.510日前将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等摸底表报镇文旅办备案;
2.4-12月,常态化落实。

5

规划建设办公室

加强对镇域内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水域的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

1.4月底前完成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排查;警示标志设置工作于510日前完成,并报镇文旅办备案。
2.4-12月,常态化落实。

6

1、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加强内河(长江干线除外)通航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渡运安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1.4月底前完成对道路、桥梁施工项目、内河(长江干线除外)通航水域及渡运安全的排查;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设置工作于510日前完成,并报镇文旅办备案。
2.4-12月,常态化落实。

7

农业农村办公室

1、在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中,指导做好农村防溺水工作。
2、安排并督促护渔队加强对重点水域的日常巡查工作。

1.巡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报镇防溺水办公室(镇文旅办)。
2.4-12月,常态化落实。

8


应急管理办公室

1、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对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和设置标识;
2、提供全镇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
3、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4、指导监督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防溺水安全管理。
5、开展气象、水文等气象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防溺水意识和科学知识。
6、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7、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警示标识设置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于510日前完成。
2、全镇水域分布及相关资料于510日前报镇文旅办备案。
3、通过气象宣传栏,滚动播放防溺水信息。
4.4-12月,常态化落实。

9

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加强对集镇街道的管理,在街道附近的内沟河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1.巡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报镇防溺水办公室。
2.4-12月,常态化落实。

10

经济发展办公室

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要求企业对该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在镇域内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12月,常态化落实。

11

团委

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4-12月,常态化落实。

12

工会、妇联、关工委

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活动,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环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主体责任。

4-12月,常态化落实。

13

派出所

1、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协助村居及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工作。加大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
3、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4、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1.巡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报镇防溺水(文旅办)办公室。
2.4-12月,常态化落实。

14

纪委

督查各责任主体的任务落实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4-12月,常态化落实。

15

各村居

1.制定本村居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和具体安排细则,落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
2.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工作,扩大覆盖面,在街头村口悬挂防溺水横幅,在显要位置张贴警示性标语。
3.对辖区内的塘坝沟渠等水域逐一摸排登记上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登记巡查结果,对丢失和破损的警示牌要及时重新设置或更换。
4.加强对本单位池塘、水库的管理,要安排巡视员或义务监督员在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及时劝离戏水的学生和群众。

510日前制定方案并部署完毕。相关材料520日前报镇防溺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