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弋江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
现将《弋江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弋江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根据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着力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清理、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集中整治“三资”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集体资产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建立集体资产台账,未制定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问题。摸排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擅自发包、出租、售卖、处置或者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行为。纠正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问题。
(二)整治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开展账务分设、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整治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多报少支、虚假列支、违规发放补贴、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纠正白条抵库、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整治财务信息不及时、不全面公开问题。
(三)整治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排查整治不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集体经济合同,不经民主程序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合同等行为。整治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内容、不按期支付合同价款等行为。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四)整治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摸排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排查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担保贷款行为。
(五)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在工程项目采购、建设过程中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或者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2024年6月至10月,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各村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推进措施,动员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各村对照集中整治重点任务,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措施,边查边改,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0月)。各村对照问题,认真梳理“三资”管理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收支预决算等制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具体的操作办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力量,压茬推进,确保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工作协同。镇农业农村部门(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会同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推动基层抓好整治工作。加强与镇纪委的协同配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加强指导调度。各村要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把握序时进度,镇三资中心要强化工作督导,防止出现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要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
(四)加强过程监督。镇纪委要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全程监督,公开通报负面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要公开发布举报电话和问题线索联系方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