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弋江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弋江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1月20日
弋江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弋江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安徽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南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程序
1.成立机构
镇、村要分别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机构。各村要组织村民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推选由党员、村民组长及群众代表等3—5人组成的村民组延包工作小组。组织延包工作小组成员集中培训,通过会议、入户、发放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
2.摸底核实
印制入户调查表,由村干部牵头,以延包工作小组为主体,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确保不漏一户,并登记汇总。重点摸实摸清以下情况:
(1)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地变化情况;
(2)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情况;
(3)农户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整户无地少地和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情况;
(4)村、组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留用、新增耕地、开荒地等情况;
(5)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款分配情况;
(6)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
(7)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3.制定方案
(1)制定工作方案。各村要出台本村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及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并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备案。
(2)分组制定延包方案。根据摸底核实情况,梳理各类问题后,各延包工作小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按照二轮土地延包政策,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商讨问题处理办法,逐一化解延包中的矛盾,分组拟定延包方案(草案),并在各村民组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延包方案经各组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各村的分组延包方案逐级上报审查,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实施。通过后的延包方案要在各村民组张贴公告。
4.开展调查。要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逐户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核实,根据摸底核实汇总情况,对田块和家庭成员等信息有变化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统一组织修正;对于未开展土地确权的承包地延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由各延包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农户,对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在信息公示表上进行签字确认。
5.审核公示。调查成果(信息公示表)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6.进行网签。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数据,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组织开展合同网签。
7.完善证书。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保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本着“不变不换”的原则,对于延包试点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承包期限延长至2055年12月31日”,并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于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有变化的,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8.资料归档。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因合户、分户、依法调整、互换、转让、交回承包地等产生的纸质和电子档案,村委会应及时报送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存档备案,由镇人民政府报送县档案馆存档备案。发包方要将农村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要健全管理制度、指定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实施路径
1.坚决执行“大稳定”。二轮承包到户且已确权登记颁证的土地,农户对人口、承包地等信息无异议的,由原承包户直接延包;农户对人口、承包地等信息有异议的,根据实际情况在网签一体化平台上修正后,由原承包户进行延包。对于暂缓确权或未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户承包地,要按土地确权的相关程序先确权再延包。对于农户间因矛盾纠纷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的,要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后,按程序予以延包。
2.审慎实施“小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在确保农村稳定的前提下,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3.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同意,优先解决无地少地农户需求,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应当依法承包到户。探索由集体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统一经营,所得收益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将新增地源留归集体经营。
4.稳妥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搞确股,继续延包到户。对于延包时确需实行确股的,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5.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服刑、丧偶、离婚等原因而丧失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承包地应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另行发包。承包户内已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方式,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协商解决。户内部分家庭成员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不影响该户延包权益,该户承包地可以直接顺延,但其不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合户、分户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防止以合户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
6.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充分运用土地确权颁证成果,结合村社保系统、公安户籍信息等进行逐户比对,查清农户状况。依法维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7.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8.依法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9.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队伍能力提升和条件保障,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10.明确起止时间。承包期再延长30年,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计算,弋江镇二轮土地延包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55年12月31日止。
三、进度安排
全镇二轮到期延包各项工作任务应于2025年年内基本完成。
(一)2024年1月25日前,县级试点村(弋丰村)要完成至网签阶段,2025年3月底前完成网签及档案整理,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2025年1月份,全面启动摸底调查工作,各村二轮延包工作小组的成立、延包工作方案的制定、宣传动员等工作。
(三)2025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四)2025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村民组延包方案制定工作。
(五)2025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延包合同网签工作。
(六)2025年12月底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对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做统一更改,完成村级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更新工作。总结试点工作成果经验,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整县推进工作任务。
(七)2026年3月底前,对全县二轮延包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对工作进行最终评估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镇党委对二轮到期延包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镇村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副组长,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平安法治办、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规划建设办、文化旅游办、自然资源规划所、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各村书记为成员的试点工作专班,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运行,专班在完成相关工作后自行解散。各村要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试点工作领导和人员力量,负责做好延包试点各项具体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将延包工作纳入镇对村考核。对延包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
(二)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二轮到期延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党建办负责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指导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司法所负责审查政策合法性;财政所负责落实延包工作经费;社保办指导落实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派出所负责提供人口户籍资料并做好风险应急处置;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提供土地基础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与市县一体化统一登记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信访办负责指导信访纠纷调处;档案部门负责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妇联负责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维护。镇党委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村要定期调度及时研究重大问题。
(三)强化工作保障。延包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在落实上级财政补助的同时,镇本级财政要做好延包工作经费统筹保障工作,严格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充实村组延包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好选派干部、到村任职选调生、老党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编印政策问答及操作流程,指导各级干部掌握延包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附件:弋江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弋江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周卫民 镇党委书记
马卫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何东亮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孙朝功 镇人大主席
翁艳艳 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沈谷发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 建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胡 鑫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冕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 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戴 峰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杨文庆 镇人大副主席
杨玲霞 镇副镇长
朱国未 镇副镇长
牛 焱 镇副镇长
龙光富 镇党委委员(挂职)
成 员:吕 康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潘志鹏 党建办主任
赵红霞 经济发展办主任
马东风 平安法治办主任
万光辉 规划建设办主任
何岳华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修原 文化旅游办公室主任
何鸿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左於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高毛健 乡村振兴中心副主任
曹方胜 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崔根西 司法所所长
各村书记
工作专班分设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矛盾协调组,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高毛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参加,负责日常运行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延包试点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何东亮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高毛健 乡村振兴中心副主任
成 员:潘志鹏 镇党建办主任
陈修原 文化旅游办公室主任
完 陵 镇督查室副主任
许朝晖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职 责:负责全镇二轮延包工作的组织、部署、调度和督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策指导组:
组 长:何东亮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高毛健 乡村振兴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吕 康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何鸿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曹方胜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崔根西 弋江司法所所长
俞 霞 镇妇联副主席
职 责:负责全镇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的政策宣传、培训、咨询和建议,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问题化解路径,确保全镇试点工作路径正确,导向统一。
三、矛盾协调组:
组 长:刘 冕 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戴 峰 镇党委委员、弋江派出所所长
成 员:马东风 平安法治办主任
左於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高毛健 乡村振兴中心副主任
崔根西 弋江司法所所长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和化解全镇二轮到期延包试点过程中的土地纠纷,确保矛盾不上交,保障试点工作稳定推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