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弋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推进《南陵县弋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保障公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弋江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3日组织召开了《规划(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南陵县弋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25年5月13日在弋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由常务副镇长胡鑫主持,工作人员2人协助,书记员1人负责记录。参会代表共15人,包括:
人大代表:赵红霞(弋江镇经发办)
政协委员:黄文霞(弋江镇中联初中)、张为明(南陵县水之灵自然龟鳖养殖家庭农场)、程书宝(南陵县程书宝水稻种植家庭农场)
物业公司代表:万发明、吴海纯(芜湖市弘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代表:胡恒泰(南陵县红宝种业有限公司)
法律代表:陆会平(安徽陵阳律师事务所)
市民代表:董安琪(教师)、许文杰(长跑协会会长)、曾丽霞(自由职业)、魏白玉(群众)
基层政府单位代表:潘志鹏(弋江镇党建办)、崔根西(弋江镇司法所)
三、听证会程序
1、宣读听证会纪律;
2、镇规划建设办介绍《规划(草案)》编制背景及主要内容;
3、听证代表逐一对《规划(草案)》发表意见;
4、编制组对代表意见进行回应;
5、镇领导总结讲话;
6、参会代表审阅笔录并签字确认;
7、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四、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对《规划(草案)》的总体方向表示支持,并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管理
建议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仅限农业生产用途,禁止改建扩建为餐饮、康养等经营性非农设施,确需建设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建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蓝莓等非粮食作物,确保耕地资源用于粮食生产。
3、收缩型村庄建设
建议明确在规划建设用地边界内允许依法依规建房,保障村民合理住房需求。
4、文旅项目用地规划
建议对符合总规用途的扩建需求,通过编制村庄规划予以支持;与总规冲突的,应及时启动规划修编程序。
5、宅基地调整政策
建议规划中明确宅基地调整条件,涉及集中居住点建设等布局优化的,需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落实补偿安置。
五、听证会意见处理情况
弋江镇人民政府会同规划编制组对代表意见逐条研究,处理如下:
1、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管理
予以采纳。规划中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不得改变农业性质,非农建设需依法审批。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予以采纳。引用《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禁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3、收缩型村庄建设
予以采纳。在规划文本中补充“依法依规保障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内建房需求”条款。
4、文旅项目用地规划
部分采纳。优先通过村庄规划满足合理诉求,总规修编需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
5、宅基地调整政策
予以采纳。明确集中居住点建设需履行民主协商程序,落实补偿标准。
弋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