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镇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办(中心):
为强化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序应对工作,经研究,现将《许镇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许镇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陵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许镇镇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成立许镇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公安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市监所、供电所、党政办、安监站、建设办、创建办、公路站、水利站、工业区、农业办、文教办、民政办、卫健办、宣统室等镇办(中心)负责人。
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镇党委、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 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后,镇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4个工作组。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3)交通工作组:指导做好乡村道路、桥涵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
(4)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救灾药品器械供应等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物资准备
①购置工业盐1吨;
②租赁铲车1辆,挖掘机1辆;自有皮卡车1辆,物业公司皮卡车3辆;扫帚70把、铲锹70把。
③与商家签订供水抢修物资供应合同,随用随取。
3.2 队伍准备
镇政府组建两支突击队,一队42人,二队46人。31个村居各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
3.3 宣传
通过应急广播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3.4 动员
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 预警响应
根据天气情况和县指挥部指令,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
(1)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 灾情报告和评估
5.1 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镇办(中心)、村居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5.2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按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及时统计灾情信息,按时上报,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镇办(中心)、村居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 灾后恢复重建
6.1 善后处置
(1)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6.2 社会援助
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它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7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7.1 表彰奖励
由镇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 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