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镇镇小额临时救济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许镇镇小额临时救济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许镇镇小额临时救济工作办法(试行)
为规范许镇镇小额临时救济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和个人,因遭遇突发事件(事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临时陷入困境,需要应急性、过渡性救济的,均可以申请。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经村(居委会初审同意,附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上报镇民政办统一受理。镇民政办受理核实无异议后,经镇社会救助评审会审核确认通过的困难家庭和个人,在评审会后一周内镇民政办负责核发救济金额。小额临时救济发放表由经办人制表,民政办主任审核,报镇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三、救济标准
300元以下(含300元)小微临时救济由镇民政办根据需要酌情安排;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报镇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