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镇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10:16信息来源: 南陵县许镇镇阅读次数: 字体:【  

各村(居)、镇办(中心),驻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部署,增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0225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许镇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2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城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沟塘湖叉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排查整改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居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各类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居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 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居要完善各类水城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绳索等)。落实一线一栏 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二)宣传教育全覆盖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和各学校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 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同时通过在校内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延仲宣传教育触角。各村居要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利用大喇叭等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

(三)联防联控全覆盖。文教卫办和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督促游泳馆(池)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严。民政办要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各村居要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要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要积极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协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四)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居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充分发挥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通过通报、督办、曝光等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通报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拧紧安全责任链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至523日)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进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有效开展。

(二)隐患排查(524—531日)
    各村居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防溺水警示标识标牌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督导检查(61—12月底)
    镇未保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居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推动解决。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镇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吴生宝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镇民政办、许镇中心初中、许镇中心小学、许镇派出所、奎湖派出所、镇宣统室、镇建设办、镇安监站、镇公路站、镇农业办、镇水利站、镇文旅站、镇卫健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创建办、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许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居)委会组成;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镇未保办),负责日常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如下:

1.宣统室: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宣传资料,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全镇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中小学校:加强对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及时部署教育系统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强化救护技能培训。

3.派出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4.民政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防漏水安全教育,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

5.建设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要求企业对本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在镇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公路站: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内河(长江干线除外)通航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渡运安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7.农业办:在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中,指导做好农村防溺水工作。

8.水利站: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并设立警示标志,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9.文旅站:通过免费开放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涉水行为。指导A级景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A级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栏,要求A级景区在涉水区域做好安全防范、执勤巡查,建立防溺水应急预案,落实紧急救护措施。指导游泳场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其将安全防范、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联合相关单位加强对游泳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从事游泳经营活动的场所依法处罚、勒令停业、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的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

10.卫健站: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治,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11.安监站: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安全生产中溺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自然资源管理所: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水域的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

13.创建办:加强城区管理,对城区内的公园、内沟河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14.工会、妇联及关工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同所在家庭的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15.团委: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

(二)完善应急机制。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镇未保办。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村居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防溺水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家校联动等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多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四)落实督导检查。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将因溺水造成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考评,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许镇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许镇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常务副组长:吴生宝

    长:王成杰

     员:郑贤胜  卢爱华  邢修明  刘凤鸣  王龙炎

朱希宝  强春笋  张中贵  俞晓宏  潘文明

郭晓杰  魏大华  张江北      季淑娟

杨梦璇              蒋青松

邓利敏  叶年志  张铭琪  盛明宏  方耀林  

章根松  桑水桃          郭金陵

傅金宝          孙祥伟    

   周业兴  盛小牛      秦小花

茅增计  汪新武      任良来  章业富

周志龙  王林海  时根兰  俞希峰    

张长玲  张翠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民政办,邢修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