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镇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办(中心),驻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部署,增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许镇镇2022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2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城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沟塘湖叉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排查整改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居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各类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居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 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居要完善各类水城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绳索等)。落实“一线一栏”, 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二)宣传教育全覆盖。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和各学校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 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同时通过在校内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延仲宣传教育触角。各村居要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利用大喇叭等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
(三)联防联控全覆盖。文教卫办和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督促游泳馆(池)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严。民政办要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各村居要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要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要积极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协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四)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居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充分发挥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通过通报、督办、曝光等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通报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拧紧安全责任链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至5月23日)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进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有效开展。
(二)隐患排查(5月24日—5月31日)
各村居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防溺水警示标识标牌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督导检查(6月1日—12月底)
镇未保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居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推动解决。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镇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吴生宝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镇民政办、许镇中心初中、许镇中心小学、许镇派出所、奎湖派出所、镇宣统室、镇建设办、镇安监站、镇公路站、镇农业办、镇水利站、镇文旅站、镇卫健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创建办、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许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居)委会组成;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镇未保办),负责日常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如下:
1.宣统室: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宣传资料,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全镇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中小学校:加强对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及时部署教育系统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强化救护技能培训。
3.派出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4.民政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防漏水安全教育,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
5.建设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要求企业对本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在镇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公路站: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内河(长江干线除外)通航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渡运安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7.农业办:在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中,指导做好农村防溺水工作。
8.水利站: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并设立警示标志,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9.文旅站:通过免费开放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涉水行为。指导A级景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A级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栏,要求A级景区在涉水区域做好安全防范、执勤巡查,建立防溺水应急预案,落实紧急救护措施。指导游泳场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其将安全防范、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联合相关单位加强对游泳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从事游泳经营活动的场所依法处罚、勒令停业、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的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
10.卫健站: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治,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11.安监站: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对安全生产中溺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自然资源管理所: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水域的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
13.创建办:加强城区管理,对城区内的公园、内沟河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14.工会、妇联及关工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同所在家庭的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15.团委: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
(二)完善应急机制。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镇未保办。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村居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防溺水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家校联动等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多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四)落实督导检查。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将因溺水造成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考评,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许镇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许镇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兵
常务副组长:吴生宝
副 组 长:王成杰
成 员:郑贤胜 卢爱华 邢修明 刘凤鸣 王龙炎
朱希宝 强春笋 张中贵 俞晓宏 潘文明
郭晓杰 魏大华 张江北 魏 娟 季淑娟
杨梦璇 刘 乾 张 荣 章 洁 蒋青松
邓利敏 叶年志 张铭琪 盛明宏 方耀林
章根松 桑水桃 叶 胜 章 杰 郭金陵
傅金宝 刘 静 许 兵 孙祥伟 罗 亮
何 峰 周业兴 盛小牛 宋 敏 秦小花
茅增计 汪新武 张 雷 任良来 章业富
周志龙 王林海 时根兰 俞希峰 杨 斌
张长玲 张翠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民政办,邢修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