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许镇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17:00信息来源: 南陵县许镇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省巡视边巡边改要求镇级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事宜建章立制,为响应上级部署,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肃请示报告纪律,制定《许镇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有关要求,许镇镇起草了《许镇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由镇政府党政办印发至各村(居),镇机关各部门。

四、工作目标

及时准确地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努力推动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

一)紧急重大情况报告 
     1.报告范围
    (1)辖区内发生的火灾、水灾、疫情、邪教、刑事案件、重大自然灾害和生态破坏等重大事故; 
    (2)农用设施严重损坏事件; 
    (3)水利设施严重损坏事件;
    (4)干部职工意外伤亡事故或干部职工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突发性公共事件及群体上访事件; 
    (6)其它需要请示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请示 

  1.请示范围 

(1)各部门按规定应县委、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上报的重要事项; 

(2)对外协调的重点事项; 

(3)热点、难点问题; 

(4)向下一级安排的重大事项; 

(5)本部门将要出台的重大决策; 

(6)与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事项; 

    (7)其它需要请示的重要事项。

六、创新举措

进一步细化了措施,明确了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问题,为如何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七、下一步工作

   本制度试行一年,试行期间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或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解读部门:许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陈忠涛

   联系电话:0553-62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