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许镇镇标准化厂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15:13信息来源: 南陵县许镇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园区国有标准厂房和企业管理,充分盘活现有资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现行政策,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明确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的进入机制、管理运营、退出机制等内容,着力解决入驻标准厂房的管理不规范、租赁不统一等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镇经发办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单位、群众意见,并对文件进行了合法合规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许镇镇标准化厂房管理暂行办法(上会稿)》。4月22日,镇党委会议审议并通过该办法。4月25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规范标准化厂房管理,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入驻标准化厂房,加快产业集聚,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个部分,即“总则、准入条件、入驻程序、租赁管理、亩均论英雄、退出机制、附则”。准入条件部分明确了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用工条件、入园审批程序;租赁管理部分明确了园区的统一管理和运营责任主体、租赁标准、租金减免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内容;亩均论英雄明确了亩均税收约定保证金标准,开展如何开展亩均效益评估以及对应的奖罚措施,退出机制部分明确了哪些情形属于违约,园区管理部门有权解除租赁协议。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由镇经发办牵头,结合“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摸排目前工业供地及存量租赁企业信息,按照《办法》推进工业厂房租赁管理。 

 

解读部门:许镇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刘坤

联系电话:0553-62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