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许镇镇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建设“共富匠坊”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1 号)和《中共南陵县委关于树立“三全”意识实施“1861”战略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南发 〔2022〕21 号)文件精神起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引导更多庭院成为精细农业的示范基地、绿色产品的加工车间和生态旅游的休闲去处,推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多方位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许镇镇乡村振兴工作组起草了《许镇镇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建设“共富匠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9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村(居)委会、经营主体及村民代表意见,于10月11日通过审查,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该文。
四、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有序推广的方式,今年建设示范庭院经济60个,通过持续努力,使规模不断扩大,农户发展内生动力和成效不断增强,农民收入不断增长。
五、主要内容
鼓励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分别是: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加工、庭院特色旅游和庭院特色服务。
六、创新举措
宣传发动、突出重点(中心村、宜居点等)、村干带头(示范)。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建设“共富匠坊”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工作组,统筹推进全镇庭院经济工作。
(二)强化分类指导
各有关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庭院经济的实施指导和政策支持。
(三)强化联结带动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村级供销社等作用,让农户、合作社、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领办、订单生产、流转入股等多种方式,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解读部门:许镇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邢修明
联系电话:0553-62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