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制度】许镇镇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19 17:22信息来源: 南陵县许镇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为促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依申请公开办理文件规定,结合许镇镇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咨询

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号码、办公地点、办公时间、邮寄地址和网上申请方式,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咨询答复。

二、登记

(一)现场申请

申请人现场到党政办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由党政办确认后进行登记。申请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现场口头申请,党政办工作人员要帮助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签名、捺印或盖章,做好签收登记工作。

(二)网上申请

党政办安排专人每天登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看依申请公开办理栏目,下载打印网上申请资料,做好签收登记工作。

(三)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党政办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办理

镇政府提交的公开申请,须在收到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登记。

三、审核

登记后,要及时对申请人及所需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党政办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政务公开办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党政办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办理

1. 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

2. 需要其他单位协助办理的申请,转送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拟答复意见(附完整的附件材料),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视情延长反馈时间

3.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4. 重大复杂的申请事项,视情由党政办分管负责同志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或专家会议研究,提出拟答复意见。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5.公开办草拟答复书,经镇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审查后,呈党政办分管负责同志党政办分管领导审签,限期答复申请人。

五、答复

审核的答复意见许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专用印章,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答复的,要保留好发送成功的截图;通过邮寄方式答复的,要将邮寄单据存档。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出的申请,还需登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闭环操作

六、归档

申请资料和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由党政办归档保存,并填写依申请公开办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