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类预案】许镇镇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行业业务相近”等原则,根据《南陵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南安〔2023〕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镇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
2.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备从事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队伍建设。
3.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职级评定、奖励惩处等干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安全事故被追责的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两代表一委员”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和引导,配合安监工作组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分解、落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工作职责,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协调和监督各部门落实管行业、管安全。
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3.探索和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机制,开展乡镇行政处罚赋权的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上级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和镇对村(居)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5.承担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镇安委会对各部门、村(居)的工作交办、转办、提示等工作,负责上级安委会举报核查转办单办理和落实。
6.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
1.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安监工作组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2.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3.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将消防基础建设和公共安全隐患整改经费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规划建设办公室职责
1.负责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鉴定、等级评定和危险房屋治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安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含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等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房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城镇燃气的行业管理,依法对燃气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开展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储存等行为。
4.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6.负责渡船、渡口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管养权限内的农村公路(包括桥涵)的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 维护与管理;负责管养权限内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1.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和婚姻、殡葬、公墓(陵园)、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站)等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祭奠节日、民俗节庆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3.依法对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以及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含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健身运动场所)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和体育比赛及比赛器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体育运动安全和体育经营活动安全。
5.负责全镇餐饮业、住宿业等服务业和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等教育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7.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含医疗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和放射性物品安全监督管理。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
1.配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移送的行政处罚赋权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实施处罚。
2.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餐厨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及附属照明设施设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拆除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市政道路、桥梁、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职责
1.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渔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3.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1.依法处置安全生产领域信访事件,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性安全生产涉稳事件。
2.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制工作。
九、大浦管委会办公室职责
1.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大浦试验区建设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大浦试验区、旅游景点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履职。
2.负责大浦试验区公共消防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
十、附则
1.未列入本清单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任务事项,按《南陵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根据“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行业业务相近”的原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2.其他未涉及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