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镇镇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办(中心),驻镇各单位:
现将《许镇镇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许镇镇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方案
为加强我镇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建立建、管、用长效机制,确保农田建设工程运行正常,持续稳定发挥效益。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办法〉的通知》(政办〔2023〕2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护内容及标准
(一)田块整治工程。确保田埂、护坡、农机下田通道等无垮塌、破损,能够正常运行且无安全隐患;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保持田间灌溉与排水渠道管道、塘堰(坝)、排灌站、小型拦河坝等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排畅通无杂物、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且无安全隐患;
(三)田间道路工程。确保田间道路工程路面平整、路沿路肩完好平整,通行畅通;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保证农田防护林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总体完好,林木首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
(五)农田输电工程。保证泵站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所需的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等农田输配电工程的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完整,低压输电线路满足设备运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有关要求;
(六)其他工程。保持项目区标识、公示牌、安全标牌完好整洁,保障农田生产的信息化管理、监测设施等工程设施运行良好。
二、管护主体及模式
我镇农田建设工程管护主体为相应的项目所在村,各项目所在村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可采取不同管护模式。对土地已经规模流转的农田建设工程,由流转土地的经营主体负责管理、维护;对土地未进行流转的,可采取管护员管护模式,由村聘用网格员、田长、村民组长等为管护员并签订管护协议。
三、工程管护资金使用
资金来源于县级管护资金和镇级配套,主要用于对已建成农田工程设施维护保养、修缮等日常维护以及与管护相关的支出(含管护人员工资)。
四、项目组织与考核
镇政府将对农田工程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拨付奖补奖金。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有条款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