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13—2030年)

发布时间:2015-12-17 15:45信息来源: 南陵县三里镇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13—2030年)

第1.1条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新一轮《南陵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推动南陵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均衡持续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加大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整合和优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合理制定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标准,特编制《南陵县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13—2030年)》。
 

第1.2条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全面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基础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布局基本合理、建设全面达标、发展相对均衡”的规划目标,促进南陵县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健康发展,为南陵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保证和知识基础。
 

第1.3条 规划原则
1、整合资源、均衡发展原则
对现状中小学教育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撤、留、迁、并、扩、建等措施,优化布局和办学规模;根据城乡人口分布、人口密度、交通等综合因素,统筹考虑中小学校的布局,保证中小学校的均衡发展;均衡发展一方面表现为中小学校布局的均衡性,另一方面表现为师资力量配置和教育质量的均衡性。
2、规模适度、就近入学原则
贯彻集约化原则,保证一定的办学规模,原则上农村每所学校办学规模不小于6班,城镇每所学校办学规模不小于12班;结合城镇人口规模,合理确定每个城镇的中小学办学规模;同时保证合理的服务半径,实现就近入学。
3、调整优化、完善布局原则
加强县城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整合,调整优化规划布局和办学规模;结合新城区尤其是住宅区的开发建设,合理配置中小学校,完善学校布局,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实现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4、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
规划应考虑远期发展,应具有超前性和前瞻性,同时应具备近期的可操作性,实现近远期结合,以利于近期实施建设和远期控制引导。
 

第1.4条 规划范围与年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两个层次:县域和县城。县城中心城区为30.8平方公里的规划建设区范围;县域为县城之外的整个县域行政区划范围,由8个建制镇组成。
2、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与《南陵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规划期限保持一致,即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1.5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
5、《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2007年试行);
6、《安徽省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试行办法》;
7、《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
8、《芜湖市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芜市办[2006]11号);
9、《南陵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
10、南陵县其他相关规划;
11、国家、省、市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