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湾镇司法所
一、机关职能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助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
何湾镇康庄大道1号何湾镇人民政府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四、负责人姓名
刘迎锋
五、联系方式
0553-648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