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1年脱贫户自种自养项目奖补办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因地制宜继续实施南陵县已脱贫户自种自养奖补政策,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已脱贫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本村主导产业或相关产业。帮助流转土地、林地、水面等,推进已脱贫户长期稳定增加收入,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一、自种自养奖补范围和标准
鼓励引导已脱贫户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扩大产业经营规模,力争达省标。对当年已获得或预期获得农业经营性收入3000元以上的贫困户,每户发展1-3项稳定增收产业,予以奖补1000元,另每增加经营性收入1000元再奖补500元,每户年度自种自养奖补不超过3000元。
如果第二次申报奖补计算方法为:根据累计总收入(第一次经营性的收入+第二次经营性收入),计算出应奖补总金额,扣除第一次已奖补打卡金额,就是本次实奖补金额。
2021年脱贫户自种自养的1-3项产业中,必须有一项以上达到省标要求,方可申报奖补。各镇边缘、易致贫户实施自种自养奖补参照脱贫户奖补标准及程序执行。
二、达省标奖认定及奖补标准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规定,对年度累计种养规模达省标的,按每户1000元进行奖补(达省标奖补项目种类与规模见附件5),常规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以及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南陵县2021年脱贫户自种自养达省标奖补项目及标准 | ||
类型 | 项目名称 | 规模要求 |
一、蔬菜产业 | 大棚蔬菜 | 蔬菜大棚1亩以上。 |
露地蔬菜 | 种植2亩以上露地蔬菜。 | |
二、畜牧业 | 肉牛养殖 | 当年养殖1头以上。 |
肉羊养殖 | 当年养殖6只以上。 | |
奶牛养殖 | 当年养殖1头以上。 | |
肉禽养殖 | 当年养殖100羽以上。 | |
三、渔业 | 鱼塘 | 精养鱼塘3亩以上。 |
稻渔综合种养 | 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 | |
观赏鱼等 | 100平方米以上。 | |
四、农业特色产业 | 茶叶 | 人均0.8亩以上茶园。 |
水果 | 人均0.8亩以上果园。 | |
中药材 | 人均0.6亩以上中药材。 | |
五、林业 | 木本油料 | 适生区人均栽培0.8亩以上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 |
竹子 | 适生区人均栽培0.8亩以上笋用竹、笋材两用竹等高效竹林。 | |
苗木花卉 | 人均培育0.8亩以上苗木花卉。 | |
林下经济 | 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 |
其他林业特色产业 | 人均栽种0.8亩以上林业特色产品。 | |
六、休闲农业 | 农家乐 | 至少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餐饮的能力。 |
采摘园 | 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0.5亩以上采摘园。 | |
垂钓园 | 人均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 | |
休闲观光农园、农庄 | 每户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 |
七、其他产业 | 本户通过发展该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 | |
注:本标准适用对象为各镇摸排、界定出有条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已脱贫户,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的已标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