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何政〔2021〕11号何湾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奖惩办法
一、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落实参保人参保、领取、续保、退保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到2021年3月底,根据县下达的任务,续保完成数达任务数的80%以上;6月底续保完成达到 90% 以上;资格认证率达98%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领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村干部要逐户上门,面对面地宣传政策的优越性,同时利用其它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缴费档次新增6000元档次,各村要注重宣传工作,让群众明白,放心参(续)保;二要明确责任,实行村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村包片干部具体落实责任制;三要明确任务,各村划分几片,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四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认证,月核实、上报死亡人员名单;五要利用春节农民工回乡之际,加紧扶贫代缴批量参保所欠材料的报送,争取零欠收;六要进一步加强老农保核查,提高核查率。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和建档(纸质和电子)工作,完善措施,加强管理,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同时落实月会议、月通报制度。
(四)加强档案管理。档案工作是为以后备查的重要依据,各村要高度重视,特别是新增参保及死亡月报告的档案。
三、具体措施
(一)严格目标考核。镇党委、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及2020年度以前城乡居保欠费纳入2021年度镇对村年终考评,下达年度工作目标、加大考核权重;各村(居)也必须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参、续保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村制度、督查制度,加强检查、督查。各村要成立领导组,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实行村书记包片制度,履行包片干部职责。
(三)建立奖惩机制。
1、续保奖惩:2021年城乡居保工作按照各片任务数,具体办法法如下:
(1)在规定时间内(6月份),续保完成率不足85%的村,按照完成比例扣分;续保率85%-90%片,不奖励不扣分;续保率90%-92%的村,奖励村4000元;续保率92%-95%的村,奖励6000元;续保率95%以上的村,奖励8000元。
(2)在规定时间内(3月份),续保率完成90%以上的村,另行奖励1000元;完成92%-95%的村,另行奖励2000元;完成95%以上的村,另行奖励3000元。
(3)对于在(1)(2)没有获得奖励的村,在规定时间内(6月份),完成90%以上的片,奖励1000元/人。
(4)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村,绩效评价得分低于85分,且排名后三位的村在村账户分别扣除8000、6000、4000元;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片,且续保率不足85%的,排名在后10位的片每人从年终绩效中扣除1000元;以上资金分别奖励给排名前三位的村和排名前10位的片。
(5)到龄领取待遇人员必须确保到龄领取;每一人到龄要做到当月到龄、当月领取,不能及时领取且造成镇被县扣分的,扣除包片干部200元/人。
2、严禁各村利用村集体资金进行垫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回村垫付的资金和相应的奖励。
3、为不影响所有参保人员到龄时领取养老金, 2020年度及以前欠费人员仍需督促其续保缴费,但不列入2021年资金奖励兑付。
4、加强月死亡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每发生一例死亡漏报,由所在村负责追讨养老金,并妥善处理丧葬费问题(在60天内按要求上报的丧葬费为1200元),并在年底结算中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和包片干部各100元;误报死亡一例扣除主要负责人200元,包片干部200元。
5、实行月考评、月排位制度,在未完成任务前第一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和后10名的片,实行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排位后三名的村和后10名的片,有镇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个月排位后三名的村后10名的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3个月县级排名最后20名的村,取消该村城乡居保工作所有评优奖励资格;连续3个月在镇续保片区排名最后10名的片区负责人,取消该个人城乡居保工作所有评优奖励资格。
6、对6月划账完成任务但没有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的片,由镇政府严肃处理。
7、居委会考核按照县对镇有关文件执行。
8、奖励给村的资金各村根据包片人数、完成情况发放到包片干部,奖励包片干部资金应不超过奖励总额80%;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片一律不予发放资金。
四、本办法自2021年3月起执行。由镇城乡居保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