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何湾镇学校突发事件疏散应急预案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启用学校突发事件疏散应急预案。
1.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如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等。
2.因突发事故灾难的,如室内大型活动中停电,火警等。
3.因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件,如台风、地震等。
(二)应急预案的启用
1.报警
1) 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有上述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单位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
2) 应急总指挥确认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
3) 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行动,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岗位(现场),并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2.疏散管理
紧急状态下,应急总指挥授权现场指挥发布疏散命令和确定疏散路线。
1) 疏散广播:“请注意,这是紧急疏散广播,请各个班级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在班主任带领下,沿指定的××路线撤离。”
2) 疏散路线.
a) 按就近撤离的原则,选择最短的距离通道撤离。
b) 疏散引导小组按就近撤离的原则引导人员分流;警戒保卫小组建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3)通道管理
应急预案起用后,疏散引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启所有安全门、通道,排除障碍,确保人流疏散畅通。
A、现场指挥视情况,指挥场内疏散秩序。
B、警戒保卫组织人员确保应急部门车辆进出畅通。
C、救护小组立即作好救护准备。
D、排险抢修小组集中待命。
(三)应急预案的终止
应急指挥视情判断事故排除、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由应急总指挥决定。
应急预案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向区教育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