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何湾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聚焦“两强一增”行动,提升全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夯实农机安全基础工作,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起草依据: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省农业农村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22〕76号)、《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芜市发﹝2022﹞7号)、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23〕12号)
二、制定的意义
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提升全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夯实农机安全基础工作,使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业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有力压降较大及以下事故,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起草过程
根据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及省农业农村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22〕76号)及《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芜市发﹝2022﹞7号)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
(一)起草初稿:参考以往年度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最新的上级相关文件,并结合何湾镇实际,完成文件初稿拟定;
(二)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2023年6月14日正式发文,抄送县农业农村局,最终形成《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何湾镇创建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业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三率”稳步提升,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通过创建,全镇18个村均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到100%;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参训率达到90%以上;建立全镇农业机械管理台账、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台账;全镇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到 90% 以上。
五、主要内容
《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何湾镇创建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创建目标、创建步骤、组织领导和有关工作要求等。
创建目标:创建“平安农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提升发展质量。
创建步骤:动员部署阶段 (2023年6月15日前) 。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6月15日-7月30日) 。创建申报阶段(2023年8月中旬前)。迎接验收阶段 (2023年9月-12月)
组织领导:成立以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三是广泛宣传,示范引领。
六、创新举措
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精细化管理模式,落实镇、村和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监管责任制,做到农机底数清晰、监管职责岗位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
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成功创建。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何湾镇人民政府农业办
解读人:汤东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486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