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琳等同志工作分配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镇直(办) 各单位、各企业:
经2024年1月13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琳同志分配至镇组宣室工作;
冯睿同志分配至镇电商办工作;
朱渊敏同志分配至镇经发办工作;
吴飞强同志分配至镇民政办工作;
岳子严同志分配至镇组宣室工作;
沈欢欢同志暂分配至镇组宣室工作;
吴自刚同志分配至镇农业办工作;
许云同志安排至镇武装部工作;
李蓓同志调至镇卫健办工作;
程凡帆同志调至合村村工作;
张慧同志安排至涧滩村工作。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