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民意惠民生”第1101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秀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11月份提出的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南陵县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南大气办〔2023〕2号)精神,按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源头防控”的原则,何湾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何湾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何政〔2023〕21号文件),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统一组织领导全镇禁烧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的组织领导机制,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二、严格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化监管各项责任制度,实行镇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镇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镇党政班子成员和镇干部联系村、村干部包片制度。建立“镇负责、村为主、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强化镇、村、组三级网格管理职能,明确各网格责任人。
三、明确责任。在禁烧期间,各村(居)网格长安排各网格员及时到岗到位。同时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秸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镇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政策、措施、法律、责任及《致农民禁烧工作的一封信》,做到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在每个村组醒目位置张贴禁烧标语,合力营造禁烧氛围。
五、严格考核和绩效奖惩。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当年镇对各村(居)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失职渎职,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行为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何湾镇政府
联系电话:0553-6486173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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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复类别共分A、B、C三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