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云武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09:51信息来源: 南陵县何湾镇阅读次数: 字体:【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镇直(办)各单位各企业

2024年713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朱云武同志任镇安监站站长,免去其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职务;

王浩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电商办主任,免去其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江波同志任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免去诸勇同志镇安监站站长职务,专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免去刘元同志镇电商办主任职务;

孙文斌同志调至丫山村工作(试用6个月),工资不变,绩效按照一般村干部标准执行;

何邦云同志任应急保障车兼职驾驶员,车辆管理参照自规所公车执行;

胡璐同志调至镇乡村振兴办工作;

刘梅玲同志调至镇三资办工作;

合村村刘双双、绿岭村王兰、七星河居委会何莉莉同志纳入员额管理;

免去胡太平同志龙山村党总支第一书记职务。

 

 

 

 

 

                       202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