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何湾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15:39信息来源: 南陵县何湾镇阅读次数: 字体:【  

各村(居)、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淮南潘集“10.19”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何湾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际抓好贯彻落实。

 

 

                           何湾镇人民政府

                           20241022

 

 

 

 

 

何湾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淮南潘集10.19”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排查整治,摸清何湾镇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消防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30

三、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四、整治重点

重点为下列十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

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疏散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五)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六)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用于居住的自建房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液化石油气钢瓶防火隔间使用钢筋混凝土 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自建房电气线路老化、敷设杂乱的。(整改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并设置具备短路、过负荷保护功能的装置)

(九)自建房改建为宾馆饭店、KTV洗浴、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类型的。(整改要求:严格审批手续;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立即关停)

(十)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要求:

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五、整治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1030日)。村(居)、部门要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发动村居两委、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对全镇自建房开展摸排,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表》(附件)。

二)重点整治阶段(111日至1213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村(居)、部门要逐个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针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由镇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整治,通过落实“更换、增设、分隔、拆除、移出、搬离”等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1216日至1230日)。各村(居)、部门要对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隐患风险的整治力度。

六、任务分工

镇安委办:负责本行政区域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分工,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镇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加强自建房检查力度,加大对留宿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拒不整改,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旅馆、饭店、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处理。及时受理并查处 “九小”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监组:负责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移交镇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镇消防站:牵头协调部署专职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对基层力量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指导。对于检查发现或移交的自建房留宿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依法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擅自改变建筑和场所结构、违规设置夹层、违规使用燃气等情况的,依法予以查处。负责对在建项目临时活动板房、宿舍、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镇市监所:负责督促指导市场综合监管网格员加大对市场主体单位的检查巡查和宣传提醒力度,及时劝导单位场所整改火灾隐患。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组:负责加强对违章建(构)筑物和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的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对留宿住人情况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旅教组:负责学校、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对留宿住人情况和燃气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组:负责对农业在建项目临时活动板房、宿舍、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监督检查。负责做好农村自建房用途审批监管。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路组、水利组,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组、卫健组: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纪检组:负责对各村(居)、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治不力、措施不严的予以通报处理。

七、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将其作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专项整治期间,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居)、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突出违规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老弱病残人群的消防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部门要加强推进一镇一委一站”建设,强化组织机构、人员装备以及经费保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作用”。要及时固化提炼经验做法,抓住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自建房管控制度机制。

各村(居)、部门,于1030日、1113日、1213日前,分别报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表》(书面报送盖章纸质版);1225日前,报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镇安委办联系人:朱云武,联系电话:0553-6486173

 

附件: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表

 

 


附件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审核人:               时间:

序号

地址

建筑类别

使用性质

建筑面积(㎡)

场所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场所容纳人员数量(人)

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整改责任人

1

XX县XX镇

XX 村

XXXXX

 

多层

租住

300

 

XX

 

139XXXXXXXX

 

3

 

1.XXXXXXX;

2.XXXXXXX;

3.

 

1.XXXXXXX;

2.XXXXXXX;

3.

 

已整改/未整改/持续整改

 

XX

139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