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何湾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10 10:34信息来源: 南陵县何湾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淮南潘集10.19”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多角度、多方面整治排查,把风险隐患防在“摇篮”,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起草依据

根据《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起草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4年8月初启动《何湾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起草工作,并于2024年8月底完成初稿;

2024年910日征集各镇和有关部门意见,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摸清何湾镇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消防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总结经验做法,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2)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30

   (3)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4)整治重点

   重点为十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5)整治步骤

       全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10月30日)

  重点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2月13日)

  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

   (6)任务分工

镇安委办、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监组、镇消防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镇市监所、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旅教组、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组、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路组、水利组,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组、卫健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纪检组

三、整治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2)广泛宣传教育。

      (3)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