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何湾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淮南潘集“10.19”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多角度、多方面整治排查,把风险隐患防在“摇篮”,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起草依据
根据《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起草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4年8月初启动《何湾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起草工作,并于2024年8月底完成初稿;
2024年9月10日征集各镇和有关部门意见,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摸清何湾镇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消防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总结经验做法,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2)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0日。
(3)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4)整治重点
重点为十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5)整治步骤
全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10月30日)
重点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2月13日)
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
(6)任务分工
镇安委办、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监组、镇消防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镇市监所、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乡村振兴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旅教组、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组、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路组、水利组,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组、卫健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纪检组
三、整治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2)广泛宣传教育。
(3)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