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敏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1 10:34信息来源: 南陵县何湾镇阅读次数: 字体:【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镇属事业 单位,驻镇各部门(单位):

2025年2月21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冯敏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兼三资办主任。免去廖必学同志财政所副所长、三资办主任职务,调至老年大学工作。

宋国庆同志任组宣室主任。免去孙秋凤同志组宣室主任 职务。

汪星宇同志任组宣室副主任。

解颖、吴飞强、杨欣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免去刘元同志团委书记职务,免去姚俊、吴琪、汪星宇同志团委副书记职务。

杨庆同志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调至组宣室工作。

陈卉同志安排至龙山村工作,从事龙山学院相关工作。


2025年2月-5月,范婷婷同志主持卫健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