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湾镇绿岭村河道全地形越野车(UTV230cc)项目合作伙伴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3 09:00信息来源: 南陵县何湾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为充分发挥绿岭村河道及周边自然资源优势,推动“体育+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区域性户外运动标杆项目,何湾镇绿岭村村民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全地形越野车(UTV230cc)项目合作伙伴。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何湾镇绿岭村河道(UTV230cc)全地形越野车运动基地  

2.项目位置:绿岭村主河道及沿岸规划区域(阳桥下游约3公里越野路线);     

3. 项目定位:  

UTV越野驾驶为核心,结合赛事承办、团队拓展、亲子体验等业态;  

建设“生态友好型”户外运动综合体,辐射皖南区域客群。  

4. 核心优势:  

地形丰富:天然河道、沙石坡道、丛林路径等多场景组合,适配不同难度体验;  

资源联动:与绿岭村“绿野仙踪”廊道、青山村燕子洞风景区形成旅游闭环;  

二、合作模式与权益

1. 合作方式:  

绿岭村村委会甲方:提供场地使用权(5年);

中标方乙方:在南陵县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运营,负责UTV车辆(230cc)、运营指挥部租赁建设、设备采购、运营团队培训、品牌营销及全周期管理。  

2. 收益机制:  

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中甲方获得的项目经营分成收入不得低于基础模式中甲方获得的分成收入  

1基础模式: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经营收益共分为三挡。

                   项目经营收益分配表               单位:万元

档次

乙方年营业收入(X)

甲方分成收入(Y)

一挡

X<100

Y=5

二挡

100≤X<240

Y=5+(X-100)*10%

三挡

X≥240

Y=5+(240-100)*10%+(X-240)*15%

2赛事分成:承办较大赛事活动收益另行协调。  

3. 合作期限:首期5年,表现优异者可延长至10年。  

三、合作方资质要求

1. 企业资格: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  

经营范围需包含体育运营、旅游开发或户外装备服务;  

具备UTV/ATV项目运营经验,需提供1个以上成功案例(附合同证明)。  

2. 设备与安全标准:  

UTV车辆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国家《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934-2020),并通过第三方安全检测和年检备案;  

安全护具(头盔、护甲等)需通过CE或国标认证,定期强制更换。

运营期间需投保公众责任险,单次事故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3. 环保与责任:  

运营期间高峰期须限流,避免生态超载;  

设立专项环保基金(每年不低于5万元),用于河道生态修复;  

严格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法》,活动时间限定为8:00-18:00。  

四、支持政策

1.基础设施:村委会提供停车场地、道路、监控等;  

2.宣传协同:纳入“何湾镇全域旅游”官方宣传平台,联合开展线上线下推广;  

3. 审批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    

五、报名与遴选流程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以材料送达为准)  

2. 材料清单:  

企业证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及征信报告;  

项目计划书(含投资明细、三年营收预测、环保方案);  

UTV车辆型号清单、安全检测报告;  

3. 评审机制:  

初审:资质合规性审查(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终审答辩:由镇文旅、环保、水利等部门,文旅专家、村民代表组成评审团打分(满分100分,方案可行性占40%、运营经验占30%、生态保护占30%)。  

4.结果公示:2025年5月10日前通过政府官网及公示栏公告。  

六、联系方式与监督

咨询单位:何湾镇绿岭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18010761159

材料递交:南陵何湾镇绿岭村村民委员会,材料封面标注“UTV合作申请-企业名称”  

投诉监督:何湾镇纪委 电话:0553-6486156

七、特别说明

1.中标方须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与招募方南陵县何湾镇绿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  

2. 中标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同期满无违约全额退还;

开户名称:南陵县何湾镇绿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收款账号:20010281599266600000018

3. 运营首年需培训并雇佣本地村民不少于2人,助力就业振兴;  

4.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双方协商退出补偿机制。  

 

 

何湾镇绿岭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注意事项:    

意向企业可在2025年4月24-4月27日期间预约实地勘测;  

提交材料缺项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未中标企业材料保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