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发镇内设机构及职责总表(2023)

发布时间:2023-04-24 09:32信息来源: 南陵县家发镇阅读次数:编辑:杨有珍 字体:【  
家发镇内设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1、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日常事务,围绕“贯彻、保证、决策、推荐、协调”五项职能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实施办公室“指导、管理、参谋咨询、服务、协调、监督” 职能,做好文秘、会务、调研、接待、档案、交通、保卫、保密、联络、上传下达、行政管理、财产管理、生活服务等工作。
2、负责来文来电的收发、登记、分类、催办、传阅、送阅、清退、立卷、归档等文件管理和党委、政府印签的管理工作。
3、承办党委会议、政府会议、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的会务和会议记录,以及重大会议决定、决议的传达和督查、督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4、承办以党委、政府发出的各种文电的撰稿、审稿,以及各职能部门代党委、政府草拟的文电或呈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审核、送签工作。
5、负责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登记、政府采购、用车调度、机关卫生、水电通讯维护、来人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政综合办公室
2 1、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拟定基层领导班子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方案。
2、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3、负责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工作。
4、负责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岗位培训、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6、负责全镇对外宣传工作的总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镇的宣传报道。
7、负责全镇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
8、统战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宣统室
3 1、负责本辖区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方针政策。
2、修编和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负责本镇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以达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4、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县局执法大队予以查处。
5、负责本区域内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和矿产资源工作。
6、协助县主管部门做好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以及调查处理。
7、林业站工作。
自然资源管理所
4 1、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4、协助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土地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财税管理和统计工作;
6、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5 1、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工作;
2、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站
6 1、负责农业办、水利站、畜牧站工作。
2、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负担督查管理工作。
3、负责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建设和防汛抗旱工作。
4、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5、承担县科技局下放的部分权限。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 1、负责规划本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好全镇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镇开展文明镇、文明单位(村)、文明小区的创建活动。做好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和复查工作。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
4、组织开展6—8次各类活动、举办道德讲堂。
5、培养和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总结和推进经验。
6、负责提出年度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并组织检查、指导、实施。
7、协调全镇精神文明建设中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8、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居民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9、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10、负责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1、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
7 1、认真贯彻落实综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加强对综治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相关部门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但不属于本部门调节范围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
4、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5、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7、信访工作。
8、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8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乡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完善各项扶贫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做好小额信贷审核工作,确保小额信贷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
3、组织镇机关、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建档立卡户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4、协调组织文教、卫计、农科等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组织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低收入群众的生产生活能力进步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6、指导帮助贫困村居,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步伐。
7、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扶贫工作站
9 1、负责编制乡镇规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负责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3、负责确定镇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4、负责核发镇区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证》;
5、负责依据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
6、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核准、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行政处罚;
7、负责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8、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的征收工作;
9、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村建设办公室
10 1、负责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
2、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发展社区经济实体和非正规就业组织。
3、负责建立辖区内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4、负责对《再就业优惠证》申领人员的初审、公示及其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跟踪服务工作。
5、负责就业和培训信息的收集、发布,为辖区居民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
6、做好辖区内各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养老金及遗属生活补助的资格认证工作。
7、协助做好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鉴定、社会保障基金征激的执法检查,开展劳动保障监督工作等。
8、做好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报、分析和上报工作。
9、指导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的业务工作。
10、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他民政工作。
11、承担县人社局下放的相关权限。
社会事务办公室
11 1、负责贯彻执行党管武装的有关方针、政策。
2、抓好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建设。
3、负责国防教育、民兵整组、民兵集训、预备役登记和管理、武器装备管理、动员征兵等工作。
4、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活动。
5、协助政府做好防汛抗台、抢险救灾工作。
6、承办县人武部、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武装部
12 1、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优抚、救灾救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残联、双拥、老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窗口工作;
2、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民办事服务大厅
13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团员青年进行培训教育,开展各项经常性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2、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各项指示和决议;
3、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4、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农村、学校等开展相应的工作,为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服务;
5、加大对农村青年的致富带动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输出力度,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6、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
14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的法规,积极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和处理全镇各单位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2、检查、监督同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
3、负责向全镇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教育。
纪委
15 1、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进行现代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的教育;
3、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委会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的经验;
4、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和特长,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从实际出发开展助学、助医、助教、助残、助困等活动;
6、积极配合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市场监督活动;
7、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的愿望、要求和思想状况,探索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关工委
16 1、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承担县安监局下放的权限;
6、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站
17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卫健委指导下,执行、完成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育龄群众政策知晓率。每年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掌握辖区内育龄群众新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等计划生育工作动态,组织好每月一次的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及时向分管领导、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4、指导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
5、为群众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并积极创造条件上门服务。
6、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7、指导、检查、督促村落实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8、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做好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文书资料、信息统计资料、技术服务资料等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9、镇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村协会组织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10、完成其他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卫健文教办公室
18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制定财政、财务方面的各项批示、制度。
2、编制本次财政预算、结算(草案),执行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执行预算支出及向镇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收支的调整,每月向镇政府和县财政局报告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3、加强镇属各中心(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种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管理好往来款收据和收款收据的领发和审核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4、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工作。
5、负责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