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家发镇社会治安群防群治治安巡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家发派出所,镇财政所、武装部等有关部门:
《家发镇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方案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治安巡逻活动。
特此通知
2022年1月4日
报:县委平安办
家发镇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实施方案
根据平安南陵建设工作要求和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需要,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织密防控体系、强化网格巡防、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满意度为目标;以冬季侵财性案件易发和群众治安防范能力薄弱等问题为导向;坚持安全、务实、有效原则,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活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自治进程。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整合基层群防群治资源,通过网格化巡逻防控,有效预防并降低侵财性案件和各类事故(件)发生,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编制巡逻计划、指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评并兑现奖补。
四、时间方式
(一)巡逻时间:每年下列时段组织开展巡逻防控:
1、元旦至春节冬防期间;
2、“两会”“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
3、全镇侵财性案件发案增多,需要加强巡逻防控时;
4、其他临时或特殊工作(活动)需要值班巡逻防控时。
(二)巡逻方式:采取步巡和车巡(建议采用汽车巡逻)相结合方式进行,巡逻车辆由所在村(居)自行安排。
五、方法措施
按照“12345”即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两级队伍、做实三个关健、坚持四个统一、规范五个必须,组织开展巡防活动:
(一)围绕一个目标: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二)健全两级队伍
1.镇级治安巡逻队:以派出所民警为主,镇武装部基干民兵和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为辅,组建镇级治安巡逻队。其职责为:
一是开展面上防范。实行弹性巡逻营造氛围,做到有警处警、无警巡逻,提高群众见警率,并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城进行针对性、突击性巡查。
二是处警督查兼顾。及时处置村(居)巡逻发现并上报的警情;对各村(居)巡逻和企(事业)单位值班防范进行督查。
2.村级治安巡逻队:各村组建5-7人(不含村干部)群防群治巡防队伍,并根据队员变动每年进行调整。治安巡逻队员由村(居)选聘,填写《家发镇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队员备案登记表》报镇审核备案并培训后上岗。各村(居)从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交通安全劝导员、Ⅳ级网格长(员)、村民组长、禁渔禁烧人员及其他治安志愿者中择优选聘巡逻队员,巡逻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热心公益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经历和对抗组织等行为;无被辞退、开除记录。年轻退役军人优先。
(2)身体健康,无不适宜从事本工作的健康问题。
(3)60周岁以下常住本地且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时间。
(三)做实三个关健
一是编好巡逻计划。进入巡逻防控时段,镇平安办根据全镇治安状况和各村(居)区位,统筹时间、空间和重点区域并科学安排巡防力量,编制《家发镇群防群治治安巡逻周安排表》,并每日通知当日巡逻的村(居)。各村(居)根据镇平安办当日巡逻指令,及时编制巡逻计划(确定巡逻区域(网格)、巡逻路线(车巡需注明车牌号),明确巡逻队员和带班人),并于下班前将《家发镇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村(居)安排表》报镇平安办备查。
二是抓实夜间巡逻。夜间巡逻在22:00后开始,每日确保有效巡逻时间3小时以上,由在岗的村(居)两委成员带队,另安排不少于2名巡逻队员,按上报的巡逻计划开展巡逻,排查安全隐患,严防火灾、盗窃案件发生;对重点区城和重要场所必须徒步地毯式巡查,严禁乘车“观光式”巡逻。各村(居)每班巡逻带班人员必须在镇社会治理网格管理工作群适时上传巡逻位置及巡逻视频和图片,否则视为当班未开展巡逻;巡逻结束应规范登记《家发镇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登记表》备查。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家发〔2018〕100号文件,按镇、村每年人均各1元标准(太白社区待定)统筹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经费并由镇集中统一用于巡逻人员及车辆的奖补等。
(四)坚持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巡逻防控。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安排、村(居)实施的原则,根据镇平安办统一指令,由村(居)组织开展巡逻防控活动。
二是统一选聘培训。村(居)巡逻队员由村(居)选聘、报镇备案登记,并统一组织培训。
三是统一标识装备。村(居)巡逻队员巡逻时应统一穿着“家发巡防”反光背心,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范装备和设施。
四是统一奖补标准。按每班次(夜间3小时以上)每人(含带队村干部) 80元、每辆车4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各村(居)根据参加巡逻人员和实际使用车辆按镇平安办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由镇平安办结合督查情况按月审核后送镇财政所打卡发放。
(五)规范五个必须
1.自身安全必保。把巡逻队员自身安全保护放在首位,为巡逻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班巡逻人员不少于3人,注意相互间保护;严禁带病巡逻和酒后上岗。
2.可疑情况必查。巡逻中遇到陌生嫌疑人员、车辆等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开展盘查和处置;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报公安及有关部门处理。
3.重点部位必巡。每班除对计划区域进行巡逻外,还应对本村(居)主要道路和辖区内其他重点场所进行巡逻。
4.安全隐患必除。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当场难以排除又严重影响安全的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并落实临时应对措施。
5.重要情况必报。巡逻中发现重要情况和线索应立即报公安或镇有关部门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是创建“平安家发”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防范治安、守护平安的一项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杜绝应付交差心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及时解决巡逻工作中的问题,尽可能带队巡逻,确保全镇治安巡防无死角、无盲区,真正形成全警动员、全民参与、全面防控的局面。
(二)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村(居)要根据镇平安办指令并结合网格化管理,合理编制巡逻方案、科学规划巡逻线路并开展巡逻。村综治专干具体负责巡逻防控日常工作;各村(居)Ⅲ级网格长、村治保主任或民兵营长负责带班巡逻。
(三)规范程序,依法推进。巡逻必须安全、合法、规范、文明,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将群防群治巡逻防控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每日巡逻情况应规范做好登记并报镇平安办。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将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巡逻防控纳入各村(居)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考评,并对工作扎实有效的村(居)给予奖励。镇平安办采取现场抽查、视频督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凡被查出未按要求开展巡逻、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当班人员和车辆巡逻奖补外,季度绩效工资降低一档发放,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