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解读
一、制定背景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制定和实施儿童发展规划,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儿童规划》是县政府领导规划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截止到2020年12月,《南陵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已全部完成。2022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省纲》),2022年8月,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芜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市规划》),依据《省纲》《市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新一轮《儿童发展规划》。
二、总体要求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观念、地域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县儿童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为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县政府妇儿工委办结合我县实际牵头制定新规划。《儿童发展规划》的编写和指标数值的设定参照了全国、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以及芜湖市儿童发展规划的指标设置,并根据县委县政府加快打造市域南部现代化副中心,建设“强优美富”现代化美好南陵的目标,充分将南陵特色植根到《儿童规划》的编制中来。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儿童优先保障。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要求。
3.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
4.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
5.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内容
(一)《儿童发展规划》文本
《儿童发展规划》文本包括五个部分,涵盖儿童发展的七大领域,提出了73项主要目标和88项策略措施。
1.儿童与健康。提出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儿科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育力度和服务能力。加强新生儿筛查、评估、管理、救治和访视,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等具体措施。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自觉爱眼护眼。引导儿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适度安排作业,合理安排作息,保证睡眠时间。
2.儿童与安全。从儿童伤害预防、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网络保护、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和监测机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尤其是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不同伤害类型分别提出具体目标及措施。
3.儿童与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调教育公平,推进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设定了相应发展目标,对儿童的早期教育、素质教育、特殊教育、科技教育提出要求。同时,《儿童发展规划》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保障,突出了特殊群体教育的特点和重点。
4.儿童与福利。突出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关注儿童公共服务。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设定了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水平,为孤儿、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孤儿、残疾儿童、流动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等目标措施。鼓励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
5.儿童与家庭。提出要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的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强调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等。强调了要将宣传和贯彻家庭教育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探索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
6.儿童与环境。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将建设儿童友好乡镇和儿童友好社区(村)作为主要目标,确保儿童优先原则更全面系统融入南陵县发展总体规划与建设。强调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事件发生期间的救助和食品药品用品供给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中,加强对儿童的优先保护。同时,还从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等方面提出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目标,在各领域全方位贯彻儿童优先原则。
7.儿童与法律保护。完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儿童监护以及性侵、拐卖、家庭暴力等问题,特别关注落实监护制度以保障每名儿童获得有效监护,对禁止使用童工、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门提出目标并制定相应策略措施。
(二)创新举措
1.科学规划我县儿童发展路线。强调儿童优先保障,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展要求。让儿童成为加快打造市域南部现代化副中心,建设“强优美富”现代化美好南陵的后备力量。
2.科学设置我县儿童发展目标。我县《儿童规划》指标数值设置合理,参照南陵县“十四五规划”要求,提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中职教育、落实双减政策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目标。通过十年实施,我县儿童各领域的主要指标将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更好地助力美好南陵建设。
3.充分展现家庭建设对于促进儿童发展的重要性。新增设 “儿童与家庭”领域,提出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4.注重儿童主体作用的发挥。在规划编制中充分关注如何引导儿童发挥主体作用,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和权利,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加大力度开展儿童友好型乡镇、社区(村)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等专门学校建设。
5.切实帮助儿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儿童发展规划》聚焦儿童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针对短板弱项补缺补差,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相关机构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关注城乡和群体差别,关注留守、困境、残疾、流动等特殊群体,关注民生,统筹兼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利化。
6.契合儿童发展相关法律关切点。注重家庭教育发展,宣传和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的作用,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关注在性侵、精神残害、家庭暴力等方面侵犯儿童权益的现象,深化对儿童法律权利的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依据《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要求,积极将儿童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的总体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项指标的落实,及时研究并解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县政府妇儿工委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争取全社会各方面支持,切实推动《儿童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加大对《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力度,做好行业内和面向公众的政策宣传,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及时通报进展成效,树立在实施《儿童发展规划》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提升儿童获得感、满意度,为促进儿童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支持环境。
三是要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对《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通过监测评估,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和创新举措,促进科学决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推动落实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六、适用范围
本《儿童发展规划》适用于全县各镇、村,县有关单位全面开展儿童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