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金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镇直各办: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金山同志兼任创建办主任。
王 飞同志调任石峰村工作组组长,挂职石峰村党总支副书记。
高金发同志任家发镇建设办副主任。
胡德昆同志任家发镇永林村第一书记。
王 雷同志任家发镇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生态环保工作。
刘志冰同志任家发镇平安办副主任。
免去谢四海同志家发镇环保站站长职务。
免去王 飞同志家发镇创建办主任职务。
免去高金发同志家发镇创建办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