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金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15:33信息来源: 南陵县家发镇阅读次数: 字体:【  

各基层党组织、镇直各办: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金山同志兼任创建办主任。

 飞同志调任石峰村工作组组长,挂职石峰村党总支副书记。

高金发同志任家发镇建设办副主任

胡德昆同志任家发镇永林村第一书记。

 雷同志任家发镇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生态环保工作。

刘志冰同志任家发镇平安办副主任。

免去谢四海同志家发镇环保站站长职务。

免去  飞同志家发镇创建办主任职务

免去高金发同志家发镇创建办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46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