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机构职能
1.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
3.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4.承担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相关工作;
5.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日常管理;
7.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
8.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
9.负责各类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
10.负责制定本镇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计划,配合做好排污许可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11.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三同时”验收工作,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12.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文明创建工作。
二、办公地址
南陵县家发镇人民政府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工作日)
四、负责人姓名
主任:李金山
五、联系方式
0553-658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