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南陵县委员会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先进承办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规定,经各单位自荐申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和政协办公室初审、县政协主席会议决定,拟对5个提案先进承办单位、7名提案先进承办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5个)
县公安局 县城管局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 县自规局
二、提案先进承办个人(7名)
1.陈 琦 县政府办
2.钱小六 县政协办
3.姚迎兴 县公安局
4.穆建峰 县民政局
5.陈贤跃 县住建局
6.刘 欢 县商务局
7.王丽丽 县市监局
对上述表彰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南陵县政协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月8日
联系电话:0553-6823492, 传真:0553-6823492
电子信箱:ahnlzx@163.com
通讯地址:南陵县党政大楼7006室 邮编:241300
南陵县政协办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