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烟墩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4:12信息来源: 南陵县烟墩镇阅读次数: 字体:【  

现将我镇2019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了烟墩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和司法所抽调人员组成。

二、制定方案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依法治省办《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皖法办发【201923 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南陵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烟墩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先后四次召开镇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的法治政府创建会议,司法所负责人对《南陵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进行解读,镇分管领导采取督查、指导、约谈等方式狠抓落实,对存在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常态化整改,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迎检验收工作。

三、对帐销号

认真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2021年版)》,逐项研读。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许可全部取消。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全部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设立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镇政府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均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将食堂餐饮、后勤保洁、政府法律顾问等人员向社会购买服务。建立1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镇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

(三)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意识进一步增强。镇政府聘请了安徽籍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基层站所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专题培训,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2019年以来,无以本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反馈司法建议的采纳情况。设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热线电话:0553-6311400

(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设立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警民联调委员会,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52名。2020年以来,共调解纠纷367件,其中司法所调解54件,村居调解158件,警民联调77件。仲裁案件0件。2020年网上办理信访案件9件。派出所办理治安行政案件12件。202110月份,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落实到位。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 

2)建立目标责任制,2020年年初,镇党委、政府召开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与镇各部门、各单位签订《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了《烟墩镇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办法》;

3)加强队伍建设, 充实调整了“七五”普法宣讲团,确定20名同志为我镇“七五”普法成员,充分调动了社会资源,发挥了专家学者的优势作用,推动了我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年内,开展法治讲座10场次。

4)经费有保障,按照上级要求,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人均不少于0.5元并足预算到位,各单位都普遍征订了普法教材,保证了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5)举办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并组织开展研讨。

6)制定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开展镇政府党组中心组开展宪法学习4次、组织人员参加县委党校开设的宪法学习教育专题班,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组织宪法宣誓,宪法知识测试率达100%。落实青少年宪法学习要求、开展宪法宣传“七进”活动,做到宪法宣传活动有部署有活动有总结。

7)共组织大型法律宣传活动20余场次,设立宣传台15个,悬挂横幅30多条,展板20多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千多份,受教育人数达5千人次。

8)认真落实县《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自觉履行普法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学习宣传计划,各执法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在本辖区内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土地管理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林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张贴主体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出动宣传车、播放法治标语。

9)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阵地。万兴村、海井村先后建设了法治广场及法治长廊,在小格里景区和霭里核心景区充分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电子屏、宣传栏和户外宣传牌等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10)深入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万兴村获得市 “民主法治示范村”光荣称号、海井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六)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制定《村长有约到霭里庆丰收---2020“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安保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开展森林防火、公开卫生和防汛抗灾应急演练。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2019年以来,镇政府领导班子人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收到追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办公会议学习内容,2020年,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4次),注明学习时间、地点、主讲人和学习主题。镇村干部参加旁听庭审2次,计12人。

(八)法治政府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蒋华负责镇政法、执法、普法、信访维稳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因工作原因,镇党委安排镇人大主席俞永刚代管此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本镇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领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法》等。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向县委县政府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职。

2019-2021年,烟墩镇被安徽省促进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安徽省首批特色旅游名镇”,被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安徽省卫生乡镇(街道)”荣誉称号,海井村蝉联“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四、存在不足和下步主要安排

没有成立镇综合执法队伍,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证件;行政执法材料缺少,执法卷宗整理归档不规范。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到位。部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没有按照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部分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没有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下步工作安排,将根据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镇政府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对标对表,完善、规范创建材料并整理归档。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镇综合执法队伍,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南陵县烟墩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开展执法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做好执法对象的回访,提高执法满意度。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与县法院联系,适时组织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中共烟墩镇委员会   烟墩镇人民政府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