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反映南陵县烟墩镇三星村树木售卖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13 17:05信息来源: 南陵县烟墩镇阅读次数: 字体:【  

问题: 来电人是南陵县烟墩镇三星村古涝组的居民,来电人在村里的一块荒山上种植了近20亩的树木。来电人到烟墩镇林业站申请售卖这批树木后种植其他经济作物,被林业站工作人员告知这批树木是二级保护林业,不能售卖,且没有给予来电人任何补偿。现要求:有关部门同意来电人售卖树木。


2024年3月8日


回复: 您申请林木采伐的山场林地性质属于国家重点公益林范围之内,树龄为近熟龄,不符合《安徽省重点公益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重点公益林更新性质采伐前,应高于同树种用材林成熟龄1个龄级”的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您的林木采伐申请不能办理! 您申请林木采伐不能受理的问题,南陵县烟墩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已当面和您沟通,并告知您,我县国家公益林优化方案待国家林草局正式批准后,第一时间告知您前往申请办理林木采伐。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对您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