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烟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县烟墩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0:51信息来源: 南陵县烟墩镇阅读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及驻镇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南陵县烟墩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陵县烟墩镇人民政府 

                                                                2024430

 

南陵县烟墩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4月至12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河湖泊、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责任落实全覆盖。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进。建立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分村包保,镇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教育办、宣统室、派出所、自规所、公路站、农业办、水利站、文旅办、安监站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二是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各村(居)要建立辖区水域权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责任单位。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要建立所属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村(居)要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看管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各村(居)要建立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居)两委要建立分片包保责任清单。以上清单作为督查考核、事件倒查、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三是压实学生看管责任。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教育看管的直接责任主体(人)。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包保责任人要按规定落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非在校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镇政府、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二)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居)及教育办、宣统室、派出所、自规所、公路站、农业办、水利站、文旅办、安监站等部门,要明确辖区各类水域权属主体,不明确的要指定管辖。全覆盖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景区内水体等各地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明确权属单位和属地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居)水域主体负责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三)宣传教育全覆盖。镇安监站、民政办、卫健办、宣统室和学校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须要求学生,每日佩戴教育局面向全县小学生制作的防溺水宣传手环。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每月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同时通过在校内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镇宣统室要配合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段特点,研究制作一批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宣传片,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两微一端”等,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学校要贯彻落实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的“暑假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每月组织教师实地走访学生和家长不少于1次,同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镇文化办、宣统室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利用全镇应急广播体系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镇民政办、创建办要统筹用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利用各村(居)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施,在周末、节假日、暑期为农村学生提供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杜绝私自下水现象。镇政府要在街道、集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版面,实现镇辖区全覆盖;组织各村(居)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镇团委、镇妇联、镇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安监站、卫健办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卫健办、学校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积极推动把学生心理健康纳入精神疾病治疗机制等工作的总体考虑之中。四是推进游泳教育工作。学校逐步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扎实开展游泳教育试点。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游泳场馆和社会资源深入合作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培训。条件具备的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配建标准的游泳池,配齐设施设备,并从在职教师中培训若干名兼职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鼓励支持各村(居)在有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游泳池或统一采购充气游泳池等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暑期向未成年学生进行定点定时免费开放。

(四)联防联控全覆盖。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民政办要指导各村(居),动态登记掌握长期在辖区居住和暑期返乡居住、走亲访友未成年人儿童有关信息,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包保,每日走访提醒,对辖区内所有青少年儿童和其监护人等进行专门防溺水警示教育。安监站、水利站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充分利用水利项目工程、雪亮工程建设、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含高音大喇叭等),提升水域、水库信息化管理水平,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各村(居)要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文旅办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宣统室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各村(居)要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要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学校和各村(居)要派人定期上门走访,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镇相关部门和各村(居)要加强重点水域日常管理和巡查,重点危险部位要落实专人看守;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做好预警和警示工作。要积极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协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五)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居)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镇、村两级河长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各村(居)水域主体责任人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各村(居)负责在村口、塘边、河边设立固定盯守点,落实专门经费,聘请专职人员盯守,由盯守员对每天进出的青少年儿童进行检查盘问,一旦发现有游泳迹象立即进行劝阻,并通知家长带走。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河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各村(居)组建防溺水巡守救援队伍,增加防学生溺水监管职能。安排暑期防溺水值班巡逻,将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对违反的家长和学生实施惩诫。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安监站要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要通过通报、督办、曝光等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通报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拧紧安全责任链条。要组织专人专班,对基层防溺水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工作督查到位、落实到位、问责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30)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居)、各部门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进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有效开展。

(二)隐患排查(4月30日—5月5日)

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防溺水警示标识标牌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督导检查(5月6日—12月底)

镇党委、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居)、各部门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不间断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反馈,推动解决。

五、职责分工

镇宣统室: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传播普及防溺水知识,引导全镇青少年儿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指导全镇应急广播体系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工作。

镇教育办:加强对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及时部署教育系统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完善家校社协同共管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救护技能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压实学生看管职责,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镇派出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镇民政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村(居)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数,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

镇建设办: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镇公路站: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的监管,对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河道安全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镇农业办:在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中,指导做好农村防溺水工作。

镇水利站: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对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建立水域巡查制度,组织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镇文旅办:加强对全镇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联合相关单位加强对游泳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从事游泳经营活动的场所依法处罚、勒令停业、督促整改,切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的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

镇卫健办: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帮助青少年儿童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镇安监办: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和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件。积极开展气象科普和气象灾害防御等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加强对强降雨、高温酷暑等易导致溺水事件的天气预报预警。

镇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同所在家庭的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镇团委: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职尽责、抓细抓实。细化工作责任,对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片负责。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要按照职责,把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进一步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防溺水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家校联动等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多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四)落实督导检查。各村(居)、各部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将因溺水造成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镇对村综合考核,实行扣分制度,发生一起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倒扣1分。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生青少年儿童溺亡事件的,属地村居年度综合考核不得确认为优秀等次,村居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确认为优秀等次。镇督查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烟墩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领导小组

     长:  浩  党委书记

 健  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  长:章艳林  人大主席

张绍敏  党委副书记

张旭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沈谷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海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娄加保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严加中  人大副主席

黄田胜  副镇长

陶瑞婷  副镇长

万海水  党委委员(挂职)

     员:王昌海  刘文娣  奚根金  葛咏辉

  何剑锋  惠荣玲  张海虹  程吴颖

  俞中明  魏文苑  胡栋材  马苏容

  方文祥  赵奇颖  陈  辰  沈金环

胡小平  毕竟凌  张娟娟  陈美霞

  张时江  王秀华  马作保  严  胜

  张  艳  江兵兵  汪  军  潘永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旭峰兼任,副主任由王昌海兼任,成员为王昌海、葛咏辉、魏文苑、赵奇颖、方文祥、胡小平、毕竟凌、张娟娟、陈美霞。办公室实行工作专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负责召集并处理日常工作。

 

附件2:

烟墩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分片包保责任名单

序号

村(居)

班子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

烟墩村

张绍敏

刘文娣

张伶俐

秦维新

韦榆豪、张  婧、潘  杰、朱荣娜、万小玲、汪薇

2

刘店村

蒋华

吕云松

  

惠荣玲

赵奇颖、汪继伟、汪  涛、杨庆庆、   崔小龙、王昌海、

曹丽雯、徐海峰

3

霭里村

王海江

陶瑞婷

何剑锋

魏文苑

胡栋材

 健、陈美霞、沈金环、何  鎏、高时春、陈  

4

红旗村

沈谷发

娄加保

陶学军

俞中明

  

  梁、姚  燕、周  琦、胡  琴、佘  捷、朱海潮

5

海井村

黄田胜

张孝清

  

  

张凌飞、王  艳、马苏容、陶思丹、王文改、宛敏生

6

万兴村

章艳林

阮俊华

汪婷婷

  

  杰、汪飞林、汪水莲、陈  辰、黄海悦、罗  辰、孙  鹏、程吴颖

7

三星村

张旭峰

葛咏辉

陕芸芸

  

朱荣荣、张海虹、杨  茜、马明超、

张娟娟、耿  洁、

俞学文

8

街道

严加中

奚根金

  

汪玉洁、沈成成

  虹、唐金芳、汪长胜、马文兴


附件3

烟墩镇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1.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进。

2.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村(居)和学校。

3.镇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联防联控。

镇党委、政府

各村(居)

镇中心初中

镇中心小学

长期坚持

2

压实水域看管责任

1.各村(居)负责全面摸清辖区各类水域数量,明确权属主体,不明确的指定管辖。

2.各村(居)对辖区水域看管负主体责任,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

3.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负责水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查清所属水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于 4 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 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各村(居)

镇安监站

镇水利站

 

4月至12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3

压实学生看管责任

1.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包保责任人要按规定落 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

2.各村(居)要对留守儿童落实分片包保。

3.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非在校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镇政府、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各村(居)

镇民政办

镇派出所

镇中心初中

镇中心小学

长期坚持

4

强化宣传教育

1.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 5 分钟、节假日前 30 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 “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

2.各村(居)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 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全镇应急广播、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

各村(居)

镇宣统室

镇中心初中

镇中心小学

 

长期坚持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5

完善家校社协同

共管机制

1.学校要在 4 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

2.各村(居)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3.各村(居)要于一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各村(居))

镇民政办

镇中心初中

镇中心小学

5 月底前

6

推进科技防溺水

1.鼓励各村(居)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因地制宜在各类水域,特别是河流、水库等水域面积大的区域安装防溺水高清监控摄像,建设防溺水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智能人脸识别、同步通报村居、同步语音劝返,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

各村(居)

 

5 月底前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7

强化游泳技能培训

1.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逐步将游泳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扎实开展游泳教育试点,到 2025 年全省中小学普遍开展游泳教育,游泳列入体育中考选考项目。

2.鼓励各村(居)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游泳场馆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简易游泳池,为提升学生游泳技能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场地。

各村(居)

镇文旅办

镇中心初中

镇中心小学

序时推进

8

建立清单化

管理制度

1.各村(居)要建立辖区水域权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责任单位。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要建立所属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各村(居)要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看管责任人。

3.学校要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

4.各村(居)要建立留守儿童清单和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

5.各村(居)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责任清单。

6.以上清单作为督查考核、事件倒查、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镇党委、政府

各村(居)

各成员单位

4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