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县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经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南陵县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6日
南陵县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综改办〔2018〕 1号)和市综改办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坚持农民普遍受益,科学实施项目建设,提高奖补项目效益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继续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为农村综改工作的重心,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调动镇村干部群众积极性,建立农民出资出劳、财政奖补、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等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奖励补助与农民出资出劳有机结合,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兼顾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财政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不搞半拉子工程为前提,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力求取得实效。
3、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结合实际,制定财政奖补政策和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区别情况,分类指导,优先支持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确保财政奖补政策切实可行和农民群众直接受益。
4、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规范议事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行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确保议事与审批过程、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等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范围
按照省、市要求,2018年以县为单位,全县申报和项目实施村受益村民组群众筹资面应达到70%以上。2018年申报的建设项目,以各镇、村2017-2019年三年规划为基础, 2018年实施项目需要调整的,由村申请,镇审查,报县综改办备案,并说明理由、项目内容、投资预算等。
(一)村内道路硬化。不实施沙石路;兼顾群众出行道路(原则上路宽不小于
(二)小型农田水利。田间毛渠清淤、砌护(两边和底部以混凝土浇铸,或用U形槽和水泥板);属村内自有的灌溉支渠清淤、砌护;不属于县级以上水务部门立项或安排全部资金、由群众自主自愿开挖的当家塘、修建的抗旱排涝设施。
(三)村庄环境整治与美化。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村民组周边沟、塘等清淤、砌护(含生活用水台阶)、平整、绿化等;修建垃圾池、屋等;修建排污设施。
(四)群众文体设施。室内外健身及文化场所、健身器材、球类设施等;
(五)其他公益项目。有明确资金来源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可以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整合的项目。
根据各镇申报情况,2018年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实施村数暂为46个左右,具体以批复为准。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和安排
(一)资金来源。
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村级自筹资金和整合其他资金等。
1、各级财政奖补资金。2018年拟安排财政奖补资金预算10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18万元,省财政210万元,县财政325万元,市切块补助50万元,根据各村申报项目规模、所需投资情况等,镇级财政视财力和项目规模可酌情安排镇级奖补资金。
县、镇财政分别按照每个农业人口不低于0.5元的标准,安排项目管护资金,直接拨入镇级奖补专户,统筹使用。
2、村级自筹资金。包括:村民筹资、社会(个人)捐赠、村集体投入和有明确来源纳入财政奖补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含镇奖补专户历年因招标、审价结余的资金)。
村民筹资标准不低于5元/人、不超过15元/人,量力而行;确需劳力的据实筹劳,纳入项目建设日志或台账管理,不搞强行的筹劳折资。
要发挥各方面作用,积极争取社会捐赠,解决资金不足。特别是道路和文体设施等,应想方设法争取社会资金。
村集体投入、以集体分红等方式办理村民筹资,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量力而行。按照规定处理好村民筹资、捐赠等业务事项。
其他资金投入,要有明确依据的资金来源渠道,结合项目建设规模,不得空转、虚列,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
资金来源确定后,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严禁以小报大、多头申报、举债建设、虚报套取等行为。
(二)资金安排。
县级以各镇行政村数、农业人口数为基数,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统筹分配2018年奖补资金。各镇根据实际,先确定实施村数和受益人口数、项目建设规模、造价投资额等,再根据实施村数、受益人数和奖补资金总额计算对村奖补标准,最后根据实施村农业人口、项目规模、村级自筹等要素,安排村级奖补资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县级批准实施后,镇、村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公示,及时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收取村民自筹资金和各类社会捐赠等,到户据实开具《农民负担专用收据》和《村级统一收款收据》,所收筹资和捐赠统一交入村级专户。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村级自筹资金等全部进入“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管理和使用。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实行“七制”。
(一)申报制
1、申报条件
(1)选择群众急需、受益面大的建设项目,村民自主自愿且积极性高、有较稳定的村级自筹资金来源的村组,优先申报。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纳入奖补范围,资金优先安排,可与扶贫专项资金、其他帮扶资金整合建设。
(2)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村民民主议事的项目,且有村民自愿筹资、捐赠的款项。初步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预算时,各村应充分考虑申报财政奖补资金数额和筹资、捐赠、村集体投入及其他资金来源,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项目设计科学,投资预算合理。
(3)没有村民筹资、社会捐赠或村集体投入增加负担或债务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2、议事程序
项目实施村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切实履行“两会两公开”的程序,“两会”即村支两委提议、商议建设项目会议和村民代表讨论、表决建设项目会议,“两公开”即村民代表讨论、表决建设项目公开,县政府项目批复公开。实施村要组织召开好村支两委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各类会议记录要做到议事明确,内容完整,程序规范,充分反映会议代表意见;项目议事结果、建设内容、资金筹集和投资金额等要在村、组进行公示。
3、编制奖补项目申报规范文本和项目预算
2-3月份完成项目现场查看、设计、造价等工作,拍摄项目现场同一参照物的开工前照片,参加人员为村民代表、村干部、镇财政所及镇属业务主管部门、有资质的设计造价单位等。锁定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规模、投资额等,确保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真实可行。
各镇应聘请有资质的设计造价单位对申报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正规化设计,工程量清单和项目控制价预算实行标准化文本。造价单位通过对实施村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实地测量,并根据实际工程量和相关需求,编制符合实际、能够顺利实施的工程量清单和项目控制价预算。项目控制价预算作为实施村项目投资的县级批复数和实行镇级招(投)标的主要依据之一。
项目实施村应根据控制价预算或县批复投资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调动村民筹资和社会各界捐赠的积极性,扎实做好村级自筹资金的筹集工作,确保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和发挥作用。
各镇与造价单位协商项目的现场察看、测量、设计和控制价预算编制费用,并签定协议。县财政局、综改办对于造价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对于整合建设项目,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指导村级做好项目整合工作,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整合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的其他建设项目,不管是与一事一议资金共同建设,还是相对独立建设,都要有该整合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规模、承担资金、批准文件及依据、实施部门等。根据效率和便于管理的原则,整合建设项目可以分项申报审批,合并招(投)标。一事一议项目申报、批复前不能在“项目申报文本”中反映整合项目有关情况的,在批复后确定该一事一议项目与其他项目整合的,应按要求补充整合项目相关资料。
“项目申报文本”中的“财政奖补项目审批表”,各单位必须签附申报和审核的具体意见,负责人签字,日期和印章齐全;“镇有关部门审核意见”涉及具体项目的,由管理该项目建设的部门出具详细审核意见。
(二)审核、批复制
县综改办组织农业(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环保、文广新、财政等部门成立专家组,对各村申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赴现场勘察和论证,各镇、村根据专家组反馈的评审意见,修正、调整、完善项目设计及投资预算。评审通过后,报县综改办批复下达。
(三)公示制
实施前,按照“两公开”要求,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项目实施相关内容。开工前,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立永久标牌,标题为“某某年度某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公示牌”,标题下面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筹资和各级财政奖补金额、受益村民组及人数、开工和完工时间、项目负责人、管护责任人、监督小组名单、举报电话等。
(四)招(投)标和合同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县、镇招(投)标制。批复单项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镇政府按照招(投)标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镇级公开招(投)标;批复单项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由镇政府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鼓励同类项目打捆委托县级招(投)标。
县级招标的项目,由镇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实行项目监理;镇级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实施村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原则上实行项目监理,也可选定有一定技术专长的村民代表、老干部、老党员等组成施工质量监督小组,对材料配比、施工工艺、建设标准等实行全程现场监管。施工合同必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中标金额、开工和完工时间、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等。涉及违反《合同法》和财政奖补政策的条款为无效条款。
合同签定后,镇政府组织中标单位、村委会、监理、质量监督小组等进行约谈,明确各方责任,要求中标单位按期开工和安质按量完工。组织巡查督查,规范管理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完工时间原则上为10月底。
(五)项目验收制
各镇应成立5人以上的项目验收小组,报县综改办备案。项目验收小组成员为镇属业务主管部门、村民代表、受益群众代表、村干部等,做到人员基本稳定。项目验收时间为完工后的一个月内。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要详细反映项目验收内容、质量、数量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参与验收的人员均在项目验收报告签名。项目验收报告和施工单位的竣工决算是项目资金审计的必备依据。专业技术性强和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应由镇会同县综改办共同验收。
(六)监督检查制
县综改办和镇一事一议奖补办负责一事一议项目日常管理,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村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纠正,检查结果与工作考核、奖补资金安排挂钩,并作为项目审计、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七)审计制
为确保项目审计公平公正,完工项目在验收后的半个月内应由各镇委托县审计局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审价。镇政府与审价机构签定审价工作协议。审价机构在审计完工项目时对镇政府负责,出具的《审计报告》,镇、村要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公告、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审核认可,签字盖章。县财政局(综改办)对审价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县、镇财政专户管理。县财政奖补专户筹集中央、省、县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在县政府批复后,各镇申请奖补资金,填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申请预拨70%奖补资金到镇级奖补专户,剩余30%部分根据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申请拨付;镇级奖补专户归集财政奖补资金、村级自筹资金等,分村、分项建账核算,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形象进度、税务发票等凭证资料预付项目资金,根据项目验收报告、认可的审价报告、税务发票等凭证资料,预留质量保证金后,结算支付剩余工程款。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简称县综改办)设在县财政局,建立由县综改办、财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县综改办和财政局是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牵头和责任单位。各镇要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简称镇奖补办)设在镇财政所,具体经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日常管理工作,镇奖补办和财政所是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牵头和责任单位。财政所长兼任镇奖补办主任。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县综改办:主要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负责拟定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文件报领导小组研究;根据各镇、村上报的项目,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组进行论证评审,编制全县年度项目计划,报县综改领导组审定后批复下发各镇;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年度工作总结和考评。
县财政局:主要负责财政奖补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管理和监督,制定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优化支出结构;指导、监督各镇规范奖补资金核算和账务处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负责对上项目汇编和资金争取,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县农委(林业):主要负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完善,指导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审核、批复村民筹资筹劳。指导、监督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操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等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规范村民议事程序、民主管理和村务财务公开。
县交通、水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指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负责一事一议相关项目工程和预算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协助财政部门整合支农项目资金。
县监察、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和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镇人民政府:成立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负责本镇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奖补工作。
镇财政所(奖补办):具体执行和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政策,在镇业务部门的配合下,对项目范围、议事程序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把关;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参与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督促村级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加快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建设质量、组织开展验收等工作;对村级自筹资金和奖补资金的收入和支付,按规定实行专账规范核算,资金支付直达建设单位;建立一事一议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按照项目资料目录,分村、分项建档;考核各村项目建设,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镇属各部门:镇属农业部门按照《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指导村级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严格掌握政策,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议事程序、筹资筹劳对象、限额标准等进行审核和汇总,并上报县减负办审查、批复。镇属交通、水务、建设、林业、文化等部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专业和技术优势,服务、指导和参与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规划、设计、实施、验收等。对村级相关项目工程和预算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供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整合部门支农项目资金与财政奖补资金合并建设村级公益事业,最大限度发挥资金聚合和项目建设效果。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通过;制定村内一事一议集体资产管护方案、措施,签定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负责村民自筹资金的收缴,并开具农民负担专用收据;成立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会同村监会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验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将项目议定、民主表决、筹资清册、验收决算等资料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狠抓政策落实,广泛宣传引导。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会议、宣传栏、标语、致农民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政策、运用政策,让本村大多数农户知晓目前开展的公益事业一事议项目建设就是改善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用优良的工程和产生的效益,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村干群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此项工作合法、规范、有序进行。
(三)探索创新管理方式。
各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凡是有利于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调动农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有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改善民生、增加农民收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事,都要积极探索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政策。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增强服务和管理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力求在引导群众参与建设、建立管护制度、做好项目后期管护,整合支农资金、建立项目库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
(四)严明工作纪律。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一大制度创新,财政奖补资金的安排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和务求实效的原则,严禁虚报、套取、截留和挪用。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不得超越政策规定的范围,不得超越农民筹资的上限标准,更不得乱摊派、乱集资,不得因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或产生新的镇、村债务,不得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得挪用筹集的资金、劳务及财政奖补资金。各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操作程序、补贴标准和项目批复等行为所产生的新的村级债务和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以及通过非法手段套取、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