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山镇“四好农村路”建后管养考核方案》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全镇四好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等工作,切实发挥各行政村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进行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迫切需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以推动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促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二)在镇政府内部征求意见
(三)向各村委会征求意见
(四)提交镇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提交镇党委会审议
四、工作目标
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街的考核评价工作。
五、主要任务
1.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堆放、无泥土;
2.管护好公路行道树,及时清除枯(死)树和遮挡行车视线的障碍物;
3.做好道路防洪抢险及雨雪天气保障工作,保证车辆安全通行,严重垮塌等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
4.保护好标志标牌、警示桩,防护栏等附属设施,防止损坏和被盗,并保持卫生清洁,对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更换;
5.行政村应积极主动清除道路路肩农作物,并进行美化提升;
6.积极宣传爱路护路及交通安全知识,发现大型农用机械上路和其他损害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行为,应及时举报并制止。
六、保障措施
镇主要领导及公路站工作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工作中各村道路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年底对各行政村进行评比打分。
并通过创建“示范镇”“示范路”的奖补资金及镇级财政配套资金来对各村进行奖补。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工山镇党委、工山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王天席
联系电话:0553-604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