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2024年工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起草背景
为提高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水平,根据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2024年工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
二、起草目的
提高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水平。
三、起草依据
根据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四、主要内容
考核对象是各村委会,考核方式由镇医保所结合各村工作完成情况及县医保分局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评价,确认村的最终得分,并报镇主要领导研究决定。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纳入镇对村年终考核,按本次基础分最高得分为基数折算考核得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含95%)以上的村,按一类村(参保进度排位1-6名)缴费人数每人按4元工作补助到村;二类村(参保进度排位7-12名)缴费人数每人3元工作补助到村;三类村(参保进度排位13-18名)缴费人数每人2元工作补助到村。此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村医保工作, 参保率在95%(不含)以下的村不发放工作经费补助。根据各村总得分进行排名,年终若镇在县考核中受到表彰,则评先进个人若干名,奖金600元/人,奖励资金镇财政统一核算管理。
本方案由南陵县医保分局工山镇医保所负责解释。前期所发文件若与本方案冲突,以此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