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潘集平同志任县城管局副局长;
卫群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曹龙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
潘静同志任县卫健委副主任(兼职),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黎顺吉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周静媛同志县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炳同志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2月20日